安徽法院网讯 “法官,谢谢你们周末还帮我协调案件,让申请人体谅我的难处,同意免除部分赔偿款,我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6月19日,在定远县法院调解室里,失信人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表示谢意。
朱某与黄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定远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分期支付调解协议:黄某支付朱某各项赔偿款5.53万元。后黄某在支付1.6万元赔偿款后,下剩赔偿款一直拖延未支付。无奈之下,朱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立即联系黄某督促其尽快履行,并向其释法析理。黄某表示愿意履行,但妻子长期患病需要治疗,孩子上学花费较大,经济比较困难,目前也正在跑长拉货,周末才能到家,希望执行法官帮忙和申请人协商分期支付。6月19日上午,执行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协调,经过执行法官2个多小时的沟通协商,申请人朱某考虑到黄某的实际困难,主动要求其一次性支付3万元赔偿款了结此案。随后,黄某的家人将凑来的3万元执行款交到了法院账户。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