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争创市级青少年维权岗为抓手,坚持“捕、诉、监、防、教”一体办案模式,按照“惩、防、教、治、责”工作要求,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不断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出积极贡献。2021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7件80人,其中办理审查逮捕案件36件40人,审查起诉案件31件40人。 注重精准打击犯罪,做到监督贯穿始终 一是案前坚持全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于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一律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共提前介入11次。全面落实“一站式”取证制度,检察、公安、团委、妇联、卫健等部门协同合作,对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实行“一站式”询问取证、身体检查、法律咨询、预防教育、心理疏导救助等工作,进一步细化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取证的具体标准和操作程序,避免对未成年人特别是被性侵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二是案中析微察疑追诉漏罪漏犯、监督立案。严把案件质量关,必要时启动自行补充侦查程序固定关键证据。如在办理李某某等人组织卖淫案中,通过深挖“案中案”,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和《通知立案书》各3份,立案监督李某某、段某某涉嫌强奸等犯罪事实,并追捕追诉许某某、黄某某、唐某某等人强奸、介绍卖淫的犯罪事实,目前已批准逮捕6人。 三是能动履职、勠力完善制度建设。向蓝山县委、政府、政法委、纪监委呈送性侵未成年人类案专报,提出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方案的建议,推动促成蓝山县委部署在全县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2022年6-8月)的打击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利剑护蕾*2022”集中攻坚行动,以紧盯案件底数,全面起底查破;紧盯乱象漏洞,压实管控责任;紧盯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织密防范网络;紧盯长效常治,推进建章立制的“四个紧盯”工作措施开展打击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集中攻坚行动,从源头上坚决遏制犯罪高发多发势头,建立好未成年人保护的长效机制。 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牵头推动部门合作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从业查询制度。2021年以来发现了2件按传统办案模式难以发现的性侵案件,其中已立案1件,批捕、起诉1件1人,已作出有罪判决;对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2个单位,依法向其主管部门发出督促履职函2份,相关单位及时将履职情况反馈。6月17日与县卫健部门召开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推进会,会上结合典型案例,就强制报告的义务主体、需报告的情形、程序,发现线索向谁报告以及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后果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引导大家深刻认识在履行强制报告制度中的责任和义务,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积极探索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主动对接法院、司法部门与本院民事行政部门,在办案中获取被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线索,及时核实情况,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支持被性侵未成年人提起诉讼向涉案宾馆酒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注重源头预防治理,推动提升综合保护 一是促检校合作,深化法治教育。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督促学校落实预防性侵害及校园安全防范等工作。法治副校长、“利剑护蕾”法治宣讲团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21年以来,以预防校园欺凌、防范性侵害宣传为主题深入辖区11所中小学、职高开展普法宣讲32场,已发放宣传册2000余册,受教育师生3000余人。 二是多部门合力,清除安全隐患。以检察建议为抓手,促公安、文广新、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联合对县城区宾馆、旅馆、酒吧、KTV等20余家娱乐场所开展为期三天的“利剑护蕾”重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并就专项整治行动中所发现的普遍问题,对全县旅馆行业60余家的法人代表及经营者集中约谈、提醒,并进行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四实”“五必须”培训,签署责任承诺书,并对其中2家涉案发地的宾馆给予罚款10万元的处罚。 针对部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及幼儿园管理混乱问题,向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联合教育部门在全县范围开展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专项检查工作,清查了一批不合格的办学行为, 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提高了培训机构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全方位排查,筑牢校园防线。持续落实与蓝山县公安局、教育局会签《关于在教育行业建立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的工作规定(试行)》,督促学校严格落实关于教职员工从业资格的相关规定,对拟录用人员的身份资料全部开展违法犯罪记录查询。2021年以来,全面对全县6482名教育行业在职的从业人员开展了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经核查,0人行政处罚,1人违法犯罪(盗窃,系司机工勤人员已辞退),同时督促教育局重点检查校内安保人员检查制度、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校园及周边各类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防范各类涉校安全事件发生,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注重精准帮教帮扶,兼顾涉案未成年人 一是打造“检察+学校+家庭+社区”全方位帮教模式。针对在办案中发现存在监护缺失的涉罪未成年人,主动与学校对接助其回归校园,2021年以来向其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5件18人次,并与相关社区、村组签署帮教协议,责令监护人参与家庭教育课程,为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多元化精准帮教。 二是合力落实司法救助。办案过程中积极为案件中家庭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争取司法救助,2021年以来,为16名符合条件被害人争取司法救助金8.3万元,缓解面临的生活困难,同时以乡村振兴“检爱同行”计划多元化进行救助;此外联合民政部门为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成员办理最低生活保障;依托与蓝山县中心医院签订的《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救助计划》,为2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免费医疗救助。 三是紧密配合异地帮教协作。因异地随迁、求学等情况大量出现, 犯罪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涉罪未成年人越来越多, 异地帮教的需求持续增加。2021年以来,蓝山县检察院共受理协助异地检察院办理涉嫌未成年人案件2起,其中协助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1件;协助对涉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1件,经与县妇联、县民政局商定, 对该未成年被害人给予每月950元人民币的救助金。保障了未检案件特殊刑事诉讼制度的落实,提升了异地协作办案质效。 今后,蓝山县检察院将聚焦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业务,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同向发力,创新工作方式,用检察温情、能动履职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融入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大格局,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护。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2022/06/22/11416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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