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兼职刷单赚钱,家住泉州市惠安县山霞镇的苏女士下载视频软件开起了“云会议”,将自己的手机屏幕“共享”出去,结果被骗了1.6万元。
6月19日下午2点多,苏女士赶到山霞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在手机上找兼职刷单时被骗了1.6万元。民警了解详情后,获悉了其被骗的经过。
6月17日上午,在家闲着无事的苏女士想着在网上找个兼职赚点外快,便通过手机关注了一个名叫“专门从事兼职”的公众号,打开了一个网站链接。点击进入后,她看到一个正在举行的名叫“5000每月,微博官方监督员”的兼职活动。
苏女士心动了,她扫描了对方发来的一个二维码,加入一个QQ群。紧接着,有两个陌生人私加了苏女士的QQ,告诉苏女士要先去下载一个名叫“某目”的云会议视频软件,以便后续对其进行刷单培训所用。
苏女士下载了该会议视频软件并注册,将其注册的手机号码等信息告诉对方,对方成功实现了与苏女士手机“共享屏幕”的功能。之后,对方让苏女士进入一个会议视频房间,称要对苏女士进行一对一的培训服务。此时,对方能看到苏女士手机上操作的所有内容。
随后,苏女士按要求往对方提供的一个手机号码充值了300元话费,后续又填写了一个调查问卷,但没有收到对方承诺的佣金。对方以苏女士的银行账户异常为由,让其在网上购买了三张1000元的电子卡,要苏女士在这三张电子卡的卡号和密码页面停留,以便其截图操作。
苏女士一顿操作之后,对方称其流水资金不够导致其资质不行,让其打开“某东”白条查看其信用等级(实际上是查看苏女士可打白条的额度)。最后,苏女士还是没能及时“迷途知返”,扫描了对方发来的两个陌生二维码,其“某东”白条就显示被提取两笔共计1.2万元。当对方还要苏女士继续转钱时,苏女士这才焕然大悟,意识是遇到了诈骗,没有再给对方转钱。
目前,山霞派出所已对该案立案调查。民警表示,“共享屏幕”的实质,就是把手机屏幕上显示的内容同步让对方看到,包括弹框提示的短信、微信等所有内容,如此一来,即使骗子不主动询问,也能同步看到你手机上的任何操作(包括输入密码时跳动的字符、收到的验证码等)。
警方提醒:
警惕陌生人的“共享屏幕”邀约,不要与陌生人开启“共享屏幕”功能,因为这样的操作会让你在对方面前毫无秘密可言;另外,所有的“刷单”都是诈骗,不要点击登录来路不明的网站,不要扫描陌生人发来的二维码,涉及私人信息,特别是银行卡密码和验证码等,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惠安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