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24日举行打击治理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并发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通报的数据显示,广州毒品犯罪案件数量逐年降低,被告人的年龄和文化特征较为明显。黎某某为牟利帮助领取毒品邮包案作为典型案例被公布,更是给人以深刻教训——有的快递不能随便取、随便送。
在该案中,2018年8月24日23时许,被告人黎某某为谋取好处费,受他人指使,从广州市海珠区某智能快递柜中取出藏有毒品的邮件,准备送往指定的交货地时,被警方抓获。经查,该邮件内含有毒品大麻叶6包,净重2046.1克。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黎某某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宣判后黎某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又撤回上诉,一审判决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介绍,近年来,通过快递运输毒品已经成为毒品犯罪的一种新模式。有些毒品犯罪分子知道收取包裹时可能会被查获,于是就高价雇请他人帮忙领取。一些人贪图一时小利,明知这样的包裹中有违法物品,依旧前去领取,并希望出事时以自己不知道包裹中是何物蒙混过关。殊不知在司法机关的详细调查取证下,这样的借口根本无法成立,最终因贪图一时小利而付出沉重代价。明知包裹中有毒品却仍为他人邮寄或代取,将沦为毒犯的帮凶。(羊城晚报·羊城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