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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堂食?别放飞自我!

发布时间:2022-07-04 来源: 上海政法综治网 作者:佚名

  /好吃不停歇/

  啤酒、烧烤、火锅、小龙虾……在夏日特有的温热夜风中,约上三五好友,撸一口串,饮一杯酒,是多少人心目中夏天本应有的样子。6月29日起,随着本市符合条件的街镇有序放开餐饮堂食,这些都将成为现实。

  迫切渴望美食的味蕾,早已约定的亲朋好友,积攒多日的必吃清单。在灯火霓虹里,在熙熙攘攘的餐桌上,是每一个认真生活、享受人生的我们。

  而随着聚餐饮酒等娱乐活动的增多,酒驾醉驾可能将进入高发期。

  

  我就喝一点点,没事的……

  这是条小路,不会有警察来查的……

  疫情还没结束,叫代驾那么危险,我还是自己开吧……

  ……

  有时候,酒驾的发生恰恰来自于我们的侥幸心理。

  案例一

  2021年12月16日21时许,被告人孟某某酒后未等到代驾接单。在轿车内休息了四小时后自行驾驶该车,行驶至本市闵行区嘉闵高架元江路上匝道处,被设卡民警查获。经鉴定,被告人孟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0mg/100ml。被告人孟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酒后禁驾

  “你们不会通知我公司吧?我好不容易找的工作……”

  “会对我孩子将来产生什么影响吗?我孩子能考公务员吗?……”

  “我还想要我的驾照啊,我是靠它赚钱的……”

  有时候,酒驾的发生源于我们考虑的不够长远。

  案例二

  2021年12月10日23时许,被告人严某某酒后驾驶轿车从本市闵行区浦江镇某广场停车场驶出时,被设卡民警查获。经鉴定,被告人严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8mg/100ml。被告人严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严某某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对其醉驾的行为十分后悔,一再表示其担心自己的前科劣迹会影响到子女从军。

  酒后禁驾

  你们知道吗?这些行为,也是酒驾:

  (1)已呼叫代驾,为方便交接,饮酒后驾驶车辆从车库驶出至约定地点。

  (2)酒后与代驾发生纠纷,后自行驾驶车辆将车辆停至固定位置。

  (3)为方便其他车辆通行,酒后在公共停车场挪动车位。

  (4)酒后在允许外来车辆进入的小区内驾驶车辆。

  (5)喝"隔夜酒"后驾驶车辆。

  (6)饮酒后骑行二轮轻便摩托车。

  (7)……

  有时候,我们深知酒驾的危害,却一不小心倒在了细节之处。

  案例三

  2020年11月14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张某酒后雇佣代驾驾驶轿车行驶至本市闵行区莲花路某小区门口。后其自行驾车至小区内停车时,不慎撞击小区内的树木。小区居民报警,被告人张某被接警民警查获。经鉴定,被告人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5mg/100ml。被告人张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酒后禁驾

  事实上,酒驾、醉驾的危害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大。酒后驾驶可能面临以下处罚:

  行政、刑事: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不含)),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其他严重后果:

  (1)酒驾或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2)公务员、教师等职业面临开除公职;

  (3)从事出租车、货车、客运车辆等营运行业的驾驶人,醉酒驾驶将终身不得从事营运类工作;

  (4)家长醉驾被判刑,犯罪记录将伴终身,子女考公务员、上军警校等受到限制;

  (5)用人单位可以解除用工合同,无需支付补偿金。

  有时候,酒驾的发生源于我们对后果的轻视。

  堂食的快乐即将回归,在享受这份人间烟火气的同时,我们还应严格落实防疫政策,珍惜这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与此同时,我们应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聚餐时,如无必要少饮酒;饮酒后,切莫转动方向盘。认真遵守交通规则,谨防埋下安全隐患。


原文链接:http://www.shzfzz.net/node2/zzb/n4484/n4490/n4508/u1ai1636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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