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安网6月28日讯(通讯员 刘佩琳 )“感谢执行局和李法官!要不是你们给了被执行人足够的法律威慑,我的欠款估计到现在都没有着落……”星期一申请人周某甲就来到嘉禾县人民法院,向承办法官李志东送上锦旗。 2021年,申请人周某甲与被执行人周某乙的借贷纠纷闹上法庭,法院判决周某乙偿还周某甲本金及利息百万余元。谁料,判决生效后,周某乙却迟迟不予履行,周某甲遂带着判决书来到嘉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案后,嘉禾法院立即向被执行人周某乙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偿还欠款。但周某乙仍不还款,还遁走外地,试图逃避执行。执行法官细心研判案情,认真查找周某乙的财产线索,发现其在距嘉禾千里的广东两地各有一套房产。执行法官马上向当地法院提出委托,申请将房产查封。申请人也向执行法官提供了周某乙的车辆线索,执行法官凭借线索找到了周某乙的奔驰车,对其查封并扣押回法院。眼见自己的房子和车辆都被查封,周某乙开始慌了。 “逃避执行解决不了问题,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难道你想有车不能开,有房回不了吗?”执行法官李志东多次联系周某乙,向其释法析理,劝说其马上归还欠款,阐明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李志东也对查封到的车辆及房产启动拍卖程序,向周某乙进一步施压,如若再拖延履行,车辆和房产将被依法拍卖,拍卖获得的款项用于偿还欠款。 到这一步,周某乙终于坐不住了。他主动从广东回到嘉禾,在法官李志东的组织下,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把百万余欠款悉数归还,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近年来,嘉禾法院在推进解决“执行难”过程中,既采取耐心疏导的柔性措施,又使用查封、扣押、拘留等刚性手段,成功执毕了多起难执行案件,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将“纸面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2022/06/29/11443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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