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检察院旨在立足未成年人检察职能,积极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发挥检察机关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优势,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主导责任,联合县民政局、妇联、关工委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一是涉未成年人案件每案必审,加强司法保护力度。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要做到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评估全覆盖,将监护状况、家庭情况纳入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内容,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做到全面、细致的调查。针对一起未成年人案件,侦查机关未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辩护律师,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是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联合大余县公安局、大余县教科体局联合下发《大余县教职工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及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分工协作、信息互通、部门联动。今年以来共查询89所学校,52所校外培训机构,共计5239名学校教职员工及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更大力度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增强社会保护合力,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是全面构建社会支持体系,强化“督促监护令”工作。联合爱心志愿者组织做实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存在的家庭监护缺位问题逐案分析,深挖未成年人涉罪及被侵害背后的原因,向监护人发出8份“督促监护令”,做到应督促尽督促,根据实际情况,制发3份“家庭教育指导令”,通过引入多方监督等方式,将督促监护尽责、家庭教育指导与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等有机结合,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