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检察院“出行保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日前,办案干警对辖区内18所养老机构实地走访后发现,多所养老机构门前存在没有人行过街设施,且未施划人行横道线及设置提示标志的问题,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影响老年人安全出行。
交通安全无小事,保障老年人出行安全不仅体现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也反映社会文明程度。老年人是全社会关注和关心的群体,他们的出行安全更应得到保障。对此,开发区检察院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研,针对问题全面落实整改。针对养老机构门前过街设施、标志标线缺失的问题,综合周边市政设施状况,“一点一策”组织施工,已按照相关设置规范要求,全面补齐养老机构门前人行横道线及提示标志。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加强日常巡查排查力度,与民政部门做好沟通对接,确保及时掌握辖区养老院开办和存续情况,及时补齐完善周边交通标志标线。开发区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老年人的安全出行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