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名下无任何房产、土地、车辆,只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数千万的债务该如何清偿?这些无形资产是否可变现?6月28日,鄱阳法院创新破题,顺利审结江西昌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乐公司)破产清算案。据悉,这是江西省首例运用破产程序成功处置建筑企业资质分立的典型案例。 昌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6日,是一家从普通的建筑公司逐步发展成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等资质的建筑公司,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严重资不抵债,最终进入破产程序。 鄱阳法院裁定受理昌乐公司破产清算案后,经审查确认各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总额为3694.8万余元,其中包括24笔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及89笔普通债权,而昌乐公司名下无任何房产、土地、车辆,仅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部分二级、三级资质等“无形资产”。 如何将这些无形资产变现,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的权益?为了破解这一难题,鄱阳法院大胆创新改革,决定通过指导管理人通过招募意向投资人的方式,将昌乐公司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剥离变现。 考虑到该案债权人人数较多,分布全省8个县市,且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债权人现场参会出行不便、成本高,鄱阳法院通过“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以线上网络直播的形式召开了两次债权人会议。为了确保昌乐公司建筑资质不因公司破产被注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便表决和通过了《江西昌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决定对昌乐公司名下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评估,通过招募投资人收购的方式进行处置。 6月9日,在鄱阳法院、债权人会议主席的参与下,管理人通过线上举行竞价会,最终江西德志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700万竞得昌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成功将“无形资产”变现为“真金白银”,昌乐公司债权人的债权终于得以清偿。 截至目前,该公司职工债权和税款债权获得全额清偿,普通债权清偿比例达23.0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