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进一步落实《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府院联动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和市场资源高效配置,加快推进全市“僵尸企业”出清,萍乡中院出台全省首个《关于“僵尸企业”司法出清的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 该《工作指南》分八个部分,共计94点内容,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办理流程等方面对“僵尸企业”司法出清工作提供了操作性较强的指南。 《工作指南》按照“总体部署、分步推进、精准识别、因企施策、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府引导、司法保障”的思路,要求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努力营造市场化破产的良好司法环境,对全市“僵尸企业”进行集中清理,妥善安置企业职工,有效盘活闲置资产,为奋力推进“五区”建设,打造“最美转型城市”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工作质量。针对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强制清算四种“僵尸企业”司法出清路径,依据不同的申请主体和程序选择,一一列举需要提交的材料,便于当事人和法院共同提高立案工作的效率。要求严格落实登记立案审查,依法受理案件,依法依规审理案件。从破产案件的受理到管理人的指定、债权人会议的召开、财产的变价和分配、破产程序的终结等程序方面,细化了相关的操作流程。对破产原因的认定、债务人与管理人的交接工作、管理人职责、程序进展相关期限、破产程序终结后的注销、信用修复等进行了明确,依法有序推动“僵尸企业”司法出清。 优化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快速审理方式优先,持续缩短破产案件办理时间。将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的案件范围、适用的流程、办理的期限等写入《工作指南》,在省法院相关指引的基础上加强落实。进一步简便相关文书的送达方式,明确网络会议等召开债权人会议的便捷方式,不仅便于债权人参与表决,更加快了破产案件的办理进程。 深化府院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加强与国资部门、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全面摸查全市“僵尸企业”基本情况,建立专项档案。争取党委、政府财政资金支持,为“僵尸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提供经费保障和支持。法院与政府部门每年召开府院联动机制领导小组会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僵尸企业”司法出清涉及的职工安置、资产处置、税务处理等重点难点问题。 强化组织保障,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僵尸企业”案件受理和审结台账制度,及时梳理“僵尸企业”司法出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科学提出解决办法,通力合作,确保“僵尸企业”司法出清工作公平公正、高效快捷。固化审判团队,提升专业审判力量。实行审判程序规范化、裁判规则标准化,构建破产审判科学考核机制。加强对管理人的考核和监督,构建更为有效的管理人考核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