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检察官,为我挽回了经济损失!”这是被害人收到损失款后对定南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的感激之言。 案情回顾 近日,定南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等人通过推介他人添加上家发送的微信号,并将成功添加的微信号出售给上家获取利益。该行为被某网络诈骗团伙利用,致使被害人在添加其推介的微信后,被网络诈骗数十万元。 为切实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承办检察官积极主动向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促使犯罪嫌疑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表示愿意认罪认罚,主动赔偿被害人的部分损失。为此,承办检察官会同定南县公安局反诈中心的办案人员一同找到该被害人,将犯罪嫌疑人退赔的30万元现金予以返还。
近年来,定南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高度重视对被害人的追赃挽损、司法救助、心理安抚等维权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