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会议围绕“党建+营商环境”和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学习。
会议要求,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开启辽宁“振兴发展之门”的“金钥匙”,深刻认识辽宁营商环境好转要把净化政治生态作为根本,把法治环境、信用环境作为最突出、最紧迫的任务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充分发挥法治主力军作用,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带领全省法院干警树牢主人翁意识,将“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这一理念落实在案件办理中、体现在司法服务上。要发扬斗争精神,遇到问题决不“绕道”,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法理情相融,让市场主体感受到司法温度。要切实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要开展好“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通过思想引领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改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依法服务辽宁振兴发展取得新突破的司法措施》,做好任务分解,拧紧责任链条,压茬推进落实。对照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5+5+5+1”工作体系目标要求,找准问题症结,加强考核督导,专精实推进。抓好负面典型通报和整改,切实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围绕意识形态工作,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暨省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守住管好各类意识形态阵地。
会上,省法院班子成员及部分部门负责人作交流发言,各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