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得到了不义之财,张某(化姓)在犯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2020年8月,沈阳公安机关以张某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立案侦查,由于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面大,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了案件。通过检察干警们引导案件侦破方向,抽丝剥茧寻找证据,层层深入串联犯罪链条,最终,办案干警们以办“铁案”的标准,以求极致的态度,坚守了法律监督案件质量的“生命线”。
检察官说法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张澎
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证据内容非常庞杂,专业性也很强,尤其是在信息化时代,一些证据很容易被毁掉或丢失。对于这个案件,我们必须在最短时间内“一次性取证”,不给犯罪嫌疑人留下毁灭证据的时间。
为了让涉案企业吃下“定心丸”,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健全了保密机制,最终,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双方企业达成了数千万元的赔偿和解协议,同时达成的战略合作协议也是一个“意外惊喜”。
接到公安机关的商请后,主管检察长就带领我和第一检察部的同事李响赶到了公安机关,详细了解了案情。凭借多年的经验,在初步还原案件事实后,我们发现,当时的涉嫌罪名并不妥。被告人张某利用职务之便,按照南方某省竞争对手企业拟参与生产产品投标所需的技术参数要求,得出所需的各项必备参数后,再发送给竞争对手企业用于投标活动。后者中标后,张某再利用其非法下载的相关图纸,按对手企业中标产品的实际技术数据对部分图纸进行简单修改并生产相关同类产品。于是,我们立即引导了案件侦查工作的方向——侵犯商业秘密罪。
经过认真梳理和研判,我们得出结论——核心证据就是商业秘密如何鉴定。于是,我们邀请了第三方鉴定机构,并且严格审查了鉴定机构的资质能力。兵分多路,从涉案产品寻找、商业秘密鉴定、图纸同一性鉴定、走访权利人等方面展开了工作,并且指导公安机关到外省调取涉案设备,最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这也让我们在这么复杂的案件侦破中积攒了信心。
2021年,我院指派专人协同公安机关前往南方抓捕同案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我和李响与时间赛跑,就是想快一点夯实证据,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当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后,我们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通过相关证据核实,我院对二人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结合我院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办理实际,此后,制定了《涉商业秘密案件保密工作办法》,组织多方签署保密协议,涉案企业已经遭受了损失,这么做,也是防止在办案过程中商业秘密再次泄露。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双方企业达成了数千万元的赔偿和解协议。但还有一件事也让我们犯了难——在审查起诉阶段,我们发现,公安机关扣押的多台设备涉及第三方企业投资百亿余元的国家重点项目,延期交付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经过商讨,我院及时出具了法律文书,建议公安机关立即解除查封,不仅保证了涉罪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又保障了国家重点项目的如期建成投产。
最让办案人感到欣慰的是,案件结束后,在我院的积极促成下,双方企业达成了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两个企业利用南北地理区位和市场分布的优势,联合设立了服务中心,信息资源共享,联合招标,实现了各取所需,形成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