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勇带队,来到西丰县天德镇,就一起离婚财产纠纷申请民事监督案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西丰县人大代表、法援律师、人民监督员等受邀担任听证员。
王某与于某离婚案于2020年6月在西丰县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于某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王某彩礼金7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未查到于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王某认为自己的胜诉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向西丰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听证员一致认为,判决执行如果未能从实质上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应力求通过检察履职在检察环节化纠纷、解民忧。听证会后,崔勇与办案检察官同双方当事人开诚布公地交流,最终促成双方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和解协议中的款项,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