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末,企业因业务需要去外地,因为有了绿色通道,我备齐资料向司法所提出申请,在1天之内就办完了手续。我一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管理规定,努力把企业经营好。”近日,面对上门走访的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和沈阳市浑南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作为社区矫正对象的林某说出了自己的感受。
“今年以来,我们不断探索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与办法,主动联系浑南区司法局开展专项调研,通过查阅档案、摸排走访、谈心谈话,深入了解辖区内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真实经营情况和外出经营请销假等方面的诉求。”浑南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向记者介绍,“走访中,也有社区矫正对象向我们说出了顾虑,例如企业因业务需要经常出差到外市洽谈,但是不经过社矫机构审批不能出市,办理审批手续时间有点长,提出如果能有便捷途径让他们及时外出处理业务就好了。”
针对此类情况,该院依法调查核实企业情况,查明社区矫正对象请假需求事实,综合评估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案情及矫正期间的表现,与浑南区司法局共同推进“开通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绿色通道”,浑南区司法局对涉企社矫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范围与事由、申请方式、审批流程以及请假模式等进行细化和简化,确保在不违反相关制度的前提下,既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解决经营实际困难,也保证“出得去”也“管得住”。
记者了解到,目前,先后有10余人次涉企社区矫正对象通过该绿色通道完成因生产经营临时赴外地请假申请,无违法审批外出发生。
“日后,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社区矫正工作的强大合力,积极推动区域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质效提升,共同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保障区域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力度和温度。”办案检察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