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消防通道可是被占用很久了,一直也没人管,你们真能管?”“当然,这事儿我们管定了。”
日前,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巡查时发现,某小区张贴着“消防通道、禁止占用”的大门前被几辆汽车挡得严严实实。
“这要是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无法通过。”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于帅在心里嘀咕着。
为进一步了解案件事实,第四检察部检察官连续多日走访该小区并向居民询问情况。
“小区居民虽极度苦恼消防通道被堵这事,但由于从来没人管过,他们对我们的‘能力’多少还是持怀疑态度的。”于帅笑言。
“为群众打通‘堵不得的路’,我们势在必行。”于帅等人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汇报此事。主管领导对本案十分重视,指示办案检察官立即召开听证会,厘清职责单位,督促行政机关立即开展整改行动,清除安全隐患。
“消防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听证会上,各涉事单位负责人积极主动发言,并在自身职权范围内认领了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承诺接下来将积极采取措施,与其他机关有效配合,又快又好地排除安全隐患。
“消防安全不容忽视,目前,消防通道被占用被堵塞的情况比比皆是,也需要检察机关继续督促行政机关积极正确履职,因此认可检察机关的意见,同意制发检察建议,尽早消除涉案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听证员发表了意见。
听证会后,办案检察官当场向参会的行政机关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但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才是最终目的,因此检察建议送出后,检察官一直保持与行政机关的联络,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实时跟进整改情况。
可喜的是,目前,涉案小区这条被堵塞的“生命通道”已经被打开,大门前也重新放好了警示标志。
“几天前,我再次去小区走访时碰巧遇到了当时质疑我们的居民,还没等我开口,他就对我竖起了大拇指,并连声说着‘没想到呀没想到,检察院还真管事儿!’有啥能比得到他们的认可更让我们欣喜的呢?”于帅开心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