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款我们已经领到了,衷心感谢检察官的帮助,不然我们这个家早就垮了……”近日,万载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申请人李某来到检察机关向承办人员表示感谢。 据悉,2021年2月19日,李某丈夫周某驾驶无牌三轮电动车途径万载县工业园管委会路段时,与从万载县城方向往上高县方向行使,由肇事司机邹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周某受伤及两车受损。同年2月25日,万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此次事故作出认定,邹某与周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周某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住院97天,花费医疗费16万余元。同年8月20日,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周某处于“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被评定为一级伤残;其后续治疗费用评定30000元(叁万元/二年)为宜;护理依赖程度评定为完全护理依赖。 2021年8月26日,李某因赔偿一事向该院申请支持起诉。承办检察官接到申请后,及时引导李某收集相关证据,并多次组织李某和保险公司开展诉前调解,因双方就调解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该院决定支持其起诉,并于同年9月1日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周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妻子李某身患多种疾病,周某是家中唯一劳动力,一家人平日靠务农为生。考虑到周某的家庭实际情况,诉讼过程中,承办检察官综合运用协助收集证据、提供法律援助、移送司法救助、争取诉讼费用缓交、申请先予执行、组织判后和解等多种方式,为李某提起诉讼提供全方位服务。 最终,在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下,周某获赔并顺利拿到了60余万元赔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