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日前,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导工作组对首批申报“五化”建设达标和示范创建的人民法庭开展督导调研工作。
督导调研中,丹东中院对人民法庭建设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围绕加快推进人民法庭“五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保障营商环境等工作提出要求。
丹东中院要求,各基层法院要严格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五化”建设和示范法庭创建标准,坚持“一庭一策”原则,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工作调度,强化专班作用,强化沟通协调,创新工作举措,切实履职尽责,全力推进人民法庭“五化”建设和示范人民法庭创建取得实际成效。
要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与上级法院沟通协调,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争取支持,边建设边缓解资金和设备短缺难题,对标省法院考核验收标准,抢抓建设工期,及时补短板、强弱项,将问题整改到位,力争如期通过省法院人民法庭“五化”建设达标验收,实现人民法庭建设创一流、上台阶。
签稿:张开禹
编辑:于津津
校对: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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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