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监同堂培训,增进了信任和了解,是一个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共同提升的过程,进一步促进了三方司法理念同步更新、业务能力同步提升、执法尺度同步规范。”
“这次培训具有较高的理论性、实用性,是满满的、实实在在的干货,对依法办案、公平办案、规范办案具有非常强的指导作用。”
7月18日至22日,全省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质化审理同堂培训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举行,省检察院副厅长级干部刘青出席开班式并讲话。这期由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司法厅首次联合举办的同堂培训,以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等方式,让法检监三方换位思考,共同研究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审理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精选师资课程,培训接地气
“高检院第五检察厅刘福谦副厅长的授课太精彩了,尤其是他针对贵州干警提的如何对计分考核实质化审查、如何确定开庭范围、如何把握财产性判项明显超过额度等问题,都是长期困扰我的问题。”“刘厅长的解答我记了满满5页纸。”虽然受疫情影响,刘福谦副厅长采用视频授课,但课后依然引起了学员的热议。
“上第一节课时,我很意外,实质化审理为什么要培训新国发2号文件?但当省委党校周感华教授讲到贵州发展黄金十年取得的成就,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骄傲自豪。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第一堂课上政治课确实很有必要。”白云监狱四级警长刘晶说。
计分考核是监狱狱政管理的基础。听完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处长杨通锦关于计分考核的专题授课后,忠庄监狱狱政管理科副科长袁燚均若有所思“本次培训我最大的感悟就是计分考核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凡事都要做到程序合法”。遵义监狱二级警长李晓松说:“作为一名计分考核民警,我理解最深的一点就是监狱民警要进一步提高证据的固定和保全意识,以适应实质化审理的要求”。
在为期5天的培训中,省法院二级高级法官常礼贵、三级高级法官黄大河,省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徐丹,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处长杨通锦、一级警督朱天智分别就减假暂案件的法律适用、难点问题以及计分考核罪犯工作作了专题讲解。
交流研讨,增进相互了解
“由于刑罚执行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所处的办案环节不同,对案件的认识角度也不同,对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理解也存在分歧。通过同堂培训,大家换位思考,互相学习、互相切磋、互相借鉴,把培训班变成畅所欲言、广泛互动、共同提高的平台,很多问题如果换位思考可能就想通了。”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吴大勇在与学员交流时说。
分组研讨时,筑城地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高秋蝉就如何对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审理分享了自己的思考,她说:“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制度各有自己的形成过程,如同理解诗词首先要看作者生平事迹和时代背景一样,对待减假暂案件问题也要充分把握案件的历史背景、时下的政策要求等情况,不能机械执法”。她的观点也得到了监狱、法院参训学员的高度认同。
课间休息时,学员们主动聚在一起,交流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刘运说道:“减假案件实质化审理是一场深刻的变革,没有现成经验可循,对于法官来说,传统的庭审模式必须改变”。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苟青谈到检察办案现状:“在办理减假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过于依赖刑罚执行机关报请的材料,案件审查批发式办理,流于形式,亟须科学系统的培训,提高检察人员工作能力”。
同堂培训结束后,学员们重返工作岗位,大家纷纷表示,将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共同做好减假暂实质化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