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安县检察院落实最高检“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改变司法理念,多措并举降低案件诉前羁押率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1-7月份,该院诉前羁押率为42.93%,同比下降14.53%。 一是改变司法理念,压实责任。院党组高度重视刑事检察质效提升工作,将降低诉前羁押率列入年度考核工作。要求检察官每月对自己所办案件逐一分析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对于案件质效率降低的情况,先自查原因分析并针对诉前羁押率预期目标提出下一步工作方向。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源头治理。该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公安机关拟提捕案件,坚持引导侦查取证与捕前分流相结合,在减少提捕率的基础上降低诉前羁押率。在提前介入环节,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收集、是否有羁押必要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严格把关,有效降低了提捕率,控制了诉前羁押率的源头。 三是提升办案质效,严格审查。对绝大多数轻罪案件、不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严格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已被逮捕的人员,摒弃“一押到底”的传统观念,办案中主动或根据相关人员的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人员,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2022年1-7月份,决定不批准逮捕33件44人,其中无社会危险性不捕23人,占比52.3%。 四是加强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对决定不批准逮捕案件,依法向侦查机关送达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的同时也向被害方释明不批准逮捕或变更强制措施的理由和依据。耐心说明逮捕只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一种,不捕释放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办案机关还将依法逮捕;不捕不等于不诉,不捕不等于无罪。同时举行25件次公开听证会,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社会人士作为听证员,通过公开听证让听证员体会良法善治,也通过他们向公众传达现代法治观念,破除公众对强制措施的误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