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若琪) 近日,将乐县人民法院出动警力14人,对被执行人杨某的自建房进行强制腾空,有效维护了房屋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的被执行人杨某,于2013年提供抵押物自建房一栋给他人用于金融贷款,后因贷款逾期,法院依法对杨某名下的自建房进行拍卖,买受人张某竞标成功,拍卖所得款已清偿部分银行债务。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后,被执行人杨某一直不肯腾房,张某申请强制腾房。承办法官立即将情况上报,并研制了房屋腾空交付方案,并在附近为杨某租赁了临时安置用房。
当日,14名执行干警集合于涉案房屋门前,依法强制开锁、换锁、腾空房屋,执行干警密切配合,对屋内物品逐一清点、全程录音录像,经在场人员核实房产现状后,顺利将房屋腾空,交付给买受人。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