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新楠 张尚鸣) “父母教我们做人要讲信用,我知道你现在经济困难,这一万块钱我先替你还了。”近日,被执行人周某甲的兄长周某乙当着尤溪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面,将一万元钱交给申请执行人陈某。
2018年5月,周某甲因承包鱼塘向其朋友陈某借款2万元,但借款到期后,周某甲仅偿还了一万元本金及利息。陈某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尤溪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周某甲应向陈某偿还借款本金一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周某甲未履行,陈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到周某甲家里调查了解情况,并要传唤周某甲到法院。恰好此时,周某甲的兄长周某乙在家。周某乙在了解情况后,主动要求与申请执行人陈某协商还款事宜。双方通过电话进行协商,申请执行人陈某同意免除利息。随后陈某来到周某甲家,领走了该笔钱款,并在法官的见证下,向周某甲出具案款结清证明。
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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