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妇女联合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对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聚焦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身患重病或者残疾的等5类妇女。为进一步落实防止返贫帮扶政策,检察、妇联部门将对属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农村妇女支持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对有劳动、创业等意愿但缺乏必要技能的妇女,多渠道帮助实现就业。 针对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意见》提出要对其进行心理安抚和疏导;对因身体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妇女,双方将倾力帮助获得法律援助;对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协调减免相关诉讼费用,或者支持向法院起诉。 《意见》的实施将有效提升救助效果,帮助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今年以来,两部门加强因案致困妇女的走访摸排,已救助10人,发放救助金8.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