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冒充某公司党委书记的秘书,以项目启动金、保证金和缴纳社保费等多种名目为由,向李某、赵某等六人介绍工程项目,共计骗取他人钱款29万余元。
两年前的一个冬天,在一个饭桌上,李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王某,当时对方自称是某公司党委书记的秘书,便是主动询问是否有餐饮项目可以参与,希望与王某搭上关系。当时王某支支吾吾地说目前手上没有什么项目,随便找个理由敷衍过去。李某听过后心存疑惑,怀疑王某可能身份有假。没想到几天后,王某竟然主动联系到李某,告知最近公司有餐饮、消防和土方等工程项目正在招标,自己有人脉和资源可以帮助李某获取工程项目,让其找几个朋友一起投标。
李某听到消息后,直接消除了之前对王某的猜疑,很是相信其书记秘书的身份。随后,李某便把朋友赵某等五人介绍给王某认识,并表示希望进一步了解相关的工程项目。之后,李某等人便在王某的带领下参观了多个工地,尽管他们没有看到过企划书和招投标书,但通过实地参观,他们对王某的信任感逐渐上升。几个月过后,李某等人被通知已入围公司的项目,还一起举办了一场庆典仪式,李某等六人共支付庆典布置费用和餐饮费约3万余元。王某称这些费用公司可以报销,需要一点时间来走流程。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李某误以为王某十分有门路,还拜托王某为自己和姐姐代缴社保费用,并一次性向王某转账2.6万元。此后,王某又以项目启动金、手续费、保证金等多种名目为由,骗取李某等人9万余元。
到了2021年下半年,当李某得知投资的工程项目黄掉了,才对王某再次产生怀疑,遂向王某所在公司查询,结果被告知公司系统里查无此人。直到此时,李某等人终于意识到自己被骗,并要求王某立刻退还费用,而王某则采用拖延战术,只答应慢慢退还。许久过后,王某仍未退还钱款,李某等人终于拿起法律的武器,选择报案。
原来王某并非是公司党委书记的秘书,其真实身份仅是一名公司保安。据王某交代,由于爱面子的缘故,其经常虚构某公司员工的身份,并谎称自己有能力可以帮助被害人李某等人获取工程项目,后陆续向李某等六名被害人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29万余元,所得钱款均用于偿还网络贷款、日常开销以及经营婚纱摄影店等。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被告人王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宁走十步远,不走一步险。投标人应当通过合法渠道依法诚信参加投标,杜绝违法投标行为。要认真核实对方的基本信息,切勿盲目轻信他人,随意给对方转款,避免上当受骗。此外,市民群众在办理社保业务时需详细了解社保政策,到相关部门咨询办理。如果发现涉嫌相关社保诈骗的线索,请及时主动向司法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