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连德 肖达筠)近日,三明市清流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时,巧妙转换工作思路,因案施策灵活执行,通过“以牛抵债”的方式圆满结案。
2021年3月17日,清流法院依法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作出调解,被告黄某向原告黄某福分期偿还借款17000元。判决生效后,黄某仅支付了2700元后就未再还款,黄某福于2022年6月底向清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黄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依法对黄某的财产进行查控。7月21日,根据申请人黄某福提供“黄某有一辆奥迪牌汽车、还有一辆小货车”的线索,法官立即赶赴现场,对黄某的财产状况进一步调查核实。
面对执行法官,黄某如实填报了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并表示两辆车均不在自己名下,奥迪车还有抵押贷款未偿还,每月需还款6000元。此外,黄某家还有一头自家饲养的牛。
法官告知黄某,其从事屠宰批发工作,有钱还车贷,又有牛可供执行,若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黄某听闻,表示愿意以其饲养的牛以18.5元/斤的价格抵给申请人,多退少补,申请人表示同意。随后,黄某将执行干警、申请人带至养牛场所。
由于该牛生性较凶,在称重过程中,牛不受控制到处乱窜,几次从执行干警手中挣脱。经过一番努力,牛终于“服帖”,被赶到地秤区域。经过秤,整头牛重860斤,合计价格15910元,申请人当场退还被执行人1610元。在执行法官、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将牛交给申请人,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