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鞍山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串通投标案件举行审查逮捕案件羁押听证会,这是自《辽宁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听证工作指引》实施以来召开的首例审查逮捕案件羁押听证会。听证会以远程视频方式让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参与了“云听证”,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本次“云听证”由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刘勃主持。他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并围绕听证审查的重点问题,即是否对犯罪嫌疑人以无社会危险性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阐述了理由和依据。检察官助理温明佳宣读了《审查逮捕案件听证员权利义务告知书》,确保案件信息不泄露,最大限度保护侦查秘密。侦查人员说明了案件来源、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继续羁押以及进行社会危险性分析。在发问环节,承办检察官详细核实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合法性,听证员向侦查人员、辩护人详细询问了犯罪嫌疑人一贯表现、工作情况、犯罪危害性等内容。辩护人特别从保护营商环境的角度,对犯罪嫌疑人目前的羁押措施对所在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作了详细介绍。
经听证员闭门讨论,对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适用逮捕措施进行了评议,并提出了综合性的评议意见,建议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周某变更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周某全程参与了除闭门讨论以外的全部听证会过程,并对检察机关能够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给予他一次重获自由、改过自新的机会表示由衷感激。
听证会后,检察机关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通报了听证员评议意见,并经检察长批准,对周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