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8月17日,靖安县检察院干警积极参加靖安县第五届河长日活动—清河行动。
清河行动中,检察干警和志愿者、群众等不畏炎炎烈日,热情洋溢、干劲十足,发扬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的精神,对靖安县新大桥至清华大桥段岸上塑料瓶、塑料袋等各种生活垃圾、河道漂浮物、堵塞淤积淤泥等污染隐患进行集中清理,不仅使河道更加畅通,河湖面貌更加干净整洁,而且提高了河道的防洪、灌溉能力,维护了生态环境。
下一步,该院将积极推行“河(湖)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加强与河长办及河湖长制责任单位沟通协作,协同开展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提升河湖法治化管理水平,打造美丽、幸福、健康河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