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私房钱’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能否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婚内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近日,在沈阳市铁西区兴华街道会议室里,律师向现场的社区工作者提出这五个比较有争议的问题,现场“听众”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起来。
为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法治知识水平和法律素养,让社区工作者做“法律明白人”,沈阳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和民建沈阳市委联合开展了“争做法律明白人”公益普法讲座,辽宁法治报公益普法团成员、北京市康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琳应邀为前来参加活动的社区工作者授课。
课上,周琳以“家庭财富的守护与传承”为主题,从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继承四个方面为社区工作者进行了详细讲解。
“此次普法活动不仅有助于丰富社区工作者的法律知识储备,让社区工作者成为群众身边的‘法律明白人’,也有助于提高他们在开展群众工作中化解纠纷矛盾的能力,解决遇事‘听不懂’‘说不过’‘讲不透’的问题,树立‘能办事、会办事、办成事’的形象。”兴华街道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