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在以后的生产经营中我们一定会牢记此次教训,依法合规经营”,涉案单位负责人虞某某对承办检察官说道。近日,靖安县检察院对一起企业合规案件拟不起诉举行了公开听证,这也是该院办理的首例企业合规案件。听证会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正桥主持,并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到会参加。
2021年9月27日,靖安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推进项目,在未办理林地占用和采伐林木手续情况下,在靖安县中源乡三坪村开展地面清表工作,在清表过程中毁坏了林木。该院在案件审查中发现,本案暴露出涉案企业法律意识薄弱、内部审批不完善、规章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遂对涉案企业送达《企业合规风险告知书》,提出了建立合规管理体制、增强法律规范意识等方面的整改建议,涉案企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合规承诺书,提交了合规整改计划,第三方评估小组对企业合规情况进行现场验收,向该院出具了《合规评估报告》。该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涉案人员主观恶意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认罪认罚态度较好,并已完成企业合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拟作不起诉决定。为确保公开公正,将司法办案置于阳光之下,该院决定对该案组织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证据以及认罪认罚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出示了第三方评估小组的书面验收报告,并阐明了法律适用及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法律依据。涉案企业负责人详细汇报了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表示将按照检察院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堵塞漏洞,升级合规管理体系。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全面了解了案情、听取了各方陈述后,经过充分讨论及评议后,形成了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决定的一致意见。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坚持“应听尽听”的原则,打好“听证+合规”的“组合拳”,做好对涉案企业“后半篇文章”,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靖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