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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饮酒身亡,同饮好友被诉要求赔偿,最后……

发布时间:2022-08-26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以酒会友联络感情虽然畅快,但你是否知道要对酒友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在一场好友聚会中,徐某就因过量饮酒导致酒精急性中毒不幸身亡,事发后,徐某父母多次与7名同饮者协商赔偿事宜,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此闹上法院讨说法。记者今日从广州白云法院获悉,本案成功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

好友聚会饮酒过量不幸身亡

2022年1月,徐某参加好友的聚会时,因过量饮酒导致酒精急性中毒不幸身亡。事发后,徐某的父母多次与7名同饮者协商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徐某的父母认为,同饮者没有尽到提醒劝阻义务,对徐某的死亡存在过错,要求7名同饮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无果,遂诉至法院。

经办法官在审查该案诉讼材料时,发现7名同饮者均是死者生前关系密切的好友,部分同饮者甚至与徐某存在亲属关系,纠纷具有调解的基础,于是委托驻太和法庭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法官+调解员联手促调解

人民调解员结合双方的证据和陈述,梳理了事件的来龙去脉,一方面对死者徐某的父母进行安抚,聆听其诉求,另一方面寻找相似典型案例从法律角度逐一分析各当事人的过错及责任,劝勉同饮者理解死者父母失去女儿的悲痛心情,共同努力将纠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历时三个多月的沟通协调,双方有了初步的调解意愿。为了促成案件尽快达成调解,人民调解员和经办法官协商后,决定约双方当事人到太和法庭作进一步调解。

调解现场

尽管前期已经做了充分的调解准备工作,但在调解当天,双方对同饮者是否存在劝酒行为、是否尽到提示劝阻义务、应否赔偿等仍然存在很大分歧。

经办法官随即出示了案件的证据材料,并现场播放了事发时的监控视频,人民调解员从情理方面逐一跟当事人开展调处工作。徐某父母阅览证据后,确认同饮者7人并无对死者徐某进行劝酒的不当行为,并对部分同饮者在饮酒后仍然坚持把醉酒的徐某送回家的行为心生感喟,表示愿意在赔偿金额方面再作出让步。

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

最终,在经办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联手调处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部分同饮者在拿到司法确认裁定书后当场即向徐某父母支付了补偿款,双方握手言和。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有相关规定,共同饮酒者之间负有安全照顾义务,无论是请客喝酒还是劝酒都应适可而止。成年人有饮酒自由,但应以自身安全以及他人人身安全为前提,饮酒结束后亦应妥善安置对方,这样的安全照顾义务不单单是口头上的一句注意安全,而应采取更为具体的安全措施,将醉酒者安置在对其人身不构成威胁的环境之中,若共同饮酒者未履行该义务,当发生意外事件时,同饮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gdzf.org.cn/zwgd/202208/t20220819_11010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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