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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港澳律师代理案件,成功调解!

发布时间:2022-08-26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8月16日上午,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成功线上调解一宗涉港民间借贷纠纷并电子送达《民事调解书》。该案也是港澳律师获准大湾区内地9市执业后,全国首个成功调解的、由港澳律师代理的案件。

该案中,香港居民罗先生与广州的邹女士本是朋友,邹女士遇到资金周转困难向罗先生提出借款,罗先生借给她40万元人民币,二人通过微信立下借据。之后,由于种种原因,邹女士无法按时还款,多次催告无果后,罗先生选择到法院起诉。今年7月19日,该案完成线上远程授权见证,确认澳门律师邝玉球作为香港居民罗先生的代理人在内地南沙法院参与诉讼。

通过查阅当事人提交的收据、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案件的经办法官胡玮瑶发现双方当事人本是朋友且有一定交情,有调解成功的基础和前提。

“本案当事人双方经济关系较为复杂,在本案中探索适用事实清理程序,促进庭前查清案件事实的同时,还有利于促成调解,可以说是一举两得。”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胡玮瑶积极推动展开事实清理,在庭前整理事实争议点发送给双方当事人,及时固定案件事实及争议焦点。

事实清理程序是南沙法院在坚持我国民事诉讼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推动粤港澳司法规则衔接,借鉴域外诉讼规则的又一创新探索。

“所谓事实清理,是指在民商事案件中,法官在庭前以书面方式明确各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固定既证事实,明确待证事实的程序。”据南沙法院综合审判庭(涉外审判庭)庭长孙皓介绍,这是南沙法院首次探索适用该程序,该程序对于固定案件事实,厘清争议焦点,有明显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本案的调解。

“胡法官,经过这些天、这么多次电话沟通,我感受到了,您确实是公平公正为我们当事人考虑,我信任法院!”案件调解过程中,胡玮瑶多次与双方进行电话沟通,积极促成双方握手言和,邹女士对于法院的态度也由最初的抗拒逐步转变为配合。近年来,南沙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尊重并保障当事人选择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的权利,不断完善“和谐南沙”多元解纷机制,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决。

在此期间,邝玉球也始终与法院保持积极沟通,从朋友关系修复、港澳地区对于此类纠纷的处理习惯以及纠纷处理效率、最优结果等方面进行调和。“充分体验到内地法院办案的效率,从办理授权见证当天便收到法院送达的第一份文件开始,整个过程都十分紧凑高效,因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分别在港澳、内地及国外不同地方,法院此次也特意安排了线上开庭,在完成调解后不到半小时就出具了书面民事调解书,为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完美地画上了句号。”邝玉球在谈到办理首案时的感受说。(广东广播电视台)


原文链接:http://www.gdzf.org.cn/zwgd/202208/t20220816_11008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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