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石排镇男子李某成谎称自己是高官,以帮忙办理土地“红线图”、替他人找工作为由,诈骗了两名老人210多万元。近日,东莞第一法院开庭审理该案,被告人李某成因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鱼儿”上钩
2018年6月初,被告人李某成在石排镇某牙医诊所就医,在候诊的过程中认识了年约七旬的被害人钟某暖。在交谈过程中,李某成得知钟某暖家有一块地皮因手续不齐全暂无法报建,钟某暖比较着急,于是李某成动起坏心思,想从钟某暖处“捞点”好处。
“我在北京从事保密工作。”李某成故作高深地对钟某暖说道。
钟某暖将信将疑。
“我可以托人帮你家地皮办理‘红线图’。”李某成信誓旦旦地说。
钟某暖看李某成胸有成竹的样子,相信了他是“高官”的身份。钟某暖回家跟妻子朱某好商量后,于是委托李某成帮忙办理地皮“红线图”。
2018年6月8日开始,李某成以办理“红线图”为由找钟某暖要钱,钟某暖一共分22次给付了36.1万元现金。随后,钟某暖多次叫李某成把“红线图”和剩下的钱还给他,但李某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
一再受骗
2019年7月,钟某暖的儿子需要找工作,于是钟某暖与朱某好商量,想托李某成的关系替儿子朱某华找一份工作。
2021年1月25日,李某成派车接走了朱某华,将朱某华送到了石龙镇。开车的司机在石龙镇放下了朱某华后给予朱某华2000元,要求他在石龙暂住一段时间,并叮嘱他不要与任何人联系。期间,被告人李某成每半个月就跟朱某华联系一次,确定他的居住地点和是否有跟家人联系,朱某华均如实告诉李某成。
2021年3月24日,该司机将朱某华从石龙镇载到了惠州市园洲镇,然后给了朱某华3000元,叮嘱他在园洲镇居住一段时间,千万不能与家人联系。期间,李某成也多次打电话给朱某华,询问他的情况。直至2021年5月21日,朱某华离家多月但一直没有人帮他安排工作,感觉事情可疑,于是打电话给母亲朱某好,两人才发现受到了李某成的欺骗。
在此期间,李某成以帮朱某华找工作为由,向钟某暖、朱某好夫妇索要现金,钟某暖、朱某好夫妇通过卖屋、向亲戚借钱及动用自身养老金筹集了177.88万元给李某成。
法网难逃
2021年7月22日,李某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诉机关指控李某成诈骗钟某暖、朱某好夫妇合计213.98万元,此外还诈骗了被害人黄某江1.1万元。
东莞第一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一审判处李某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责令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退赔钟某暖、朱某好夫妇213.98万元,退赔被害人黄某江1.1万元。
李某成不服,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