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常年来京出差住在同一酒店,渐渐与酒店员工互生情愫,谁知掉入了酒店经理设计的“桃色陷阱”之中,被打了一顿不说,还被讹走了9万多元。
9月6日,小编从北京房山检察院获悉,目前酒店经理、员工二人因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小编从房山检察院了解到,赵某某案发前是北京房山区一酒店经理,刘某某是该酒店的员工,其间二人确立男女朋友关系。之后赵某某为刘某某及其女儿在酒店内提供免费住所长期居住。
而被害人贾某某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差并居住在这个酒店,过程中渐渐与刘某某产生感情,也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但贾某某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已经成为他人的猎物……
据了解,2021年4月17日晚,正值刘某某值夜班,刘某某便给贾某某发信息称想借贾某某的车用一下,于是贾某某就专程从外地开车来京送车,这期间刘某某还给贾某某预订了该酒店的房间。4月18日凌晨,贾某某到达酒店后,与刘某某发生了关系。
而当天夜里,赵某某则通过刷员工卡直接闯入了刘某某和贾某某所在的房间,进门之后发现二人赤裸地躺在床上,便对贾某某进行辱骂、殴打。
其间刘某某不断劝架,一边阻止贾某某报警,一边劝说他给赵某某10万元作为补偿算了。眼看贾某某身上没有这么多钱,刘某某还主动帮其申请网上小额贷款。
最终,贾某某东拼西凑给了二人4。1万元,还在逼迫下当场写下了一张5万元借款的欠条。
等逃出来后,贾某某报案,随后赵某某、刘某某被警方抓获。
9月6日,小编从房山检察院了解到,赵某某、刘某某二人最终因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检察官提示,近年来,因感情纠纷而触犯法律的案件层出不穷,方式方法也是多种多样,此类犯罪行为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和社会危害性。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洁身自好,坚守社会基本道德观念,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保持警惕心理,切不可因一时欲望,成为他人眼中的猎物。同时,一旦遭到不法分子的敲诈,应积极运用法律手段,不做“沉默的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