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与否,关系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关系法治荆州建设水平,关系营商环境,更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近期,荆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志红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作出批示指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压实管理责任,优化制度供给,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水平。
近年来,荆州市司法局认真履行政府决策参谋职责,通过打好源头预防、事中审核和事后监管“组合拳”,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动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防范决策风险,为荆州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聚焦制发流程,确保有章可循。
荆州市司法局起草并报请市政府制发了《关于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意见》,明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判断标准、审核主体、审核范围、审核责任、审核程序、审核时限等内容。并进一步出台了《荆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实施办法和荆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规定》和《荆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办法》等6项制度,科学设定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流程,形成公开征求意见全面化、廉洁性评估标准化、合法性审查严格化、备案审查规范化、实施后评估常态化、审查建议办理人性化“六化”全流程工作模式。同时,每年年初出台市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切实增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计划性、严肃性,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二是聚焦前置审查,确保源清流正。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未经征求意见不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提请集体讨论、不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不印发”的“三不准”制度,实现合法性前置审查全覆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压实起草单位合法性审查职责,凡报请市政府发文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先由起草单位内部法规部门和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确保行政决策法治化。同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双审”机制,凡是制定涉及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一律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三是聚焦备案监督,确保“有错必纠”。
坚持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凡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均及时按照规定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做到及时报备率100%,合法率100%。同时,及时严格审查各地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坚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通报制度。积极争取市政府领导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视支持,2022年4月,向市政府专题书面报告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对不属于报备范围或者制定机关已经宣布废止的文件不予备案,对文件内容不合法的“问题”红头文件,分别出具备案审查意见书,退回制定机关自行纠正,并及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不到位的地方进行督办指导。2022年7月,以《荆州司法行政工作专报》形式通报了全市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以市政府督查室名义向相关地方和部门进行交办整改,各地各部门迅速完成整改依法纠正违法文件,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机制。
四是聚焦动态管理,确保法治统一。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要求,坚持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2021年,主要针对涉及长江流域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组织开展了全市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清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217件,已宣布继续有效682件、修改93件、废止181件、失效155件。今年8月,重点围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启动清理工作。通过严格清理,及时组织清理并按程序予以修订或废止,持续提升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为营造法治、高效、便捷、规范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夯实基础,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五是聚焦业务能力,确保质效提升。
坚持组织召开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专题培训会,提升各地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能力。抽调县市区工作人员到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科“跟班学习”,切实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聚焦“谁可发”“谁来审”“审什么”“怎么审”四个核心问题,重点从建立合法性审核机制、完善合法性审核制度、规范合法性审核程序、建立合法性审核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和实践,精心组织编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汇编》,供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人员学习参考。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专项调研,现场了解各地各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开展交流探讨。针对调研发现的共性问题,梳理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设计合法性审核、备案报告、审查建议受理等常用模板,提供给各地各部门参考借鉴,极大地提升了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来源:法智今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