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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检察:全链条打击“内鬼”,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发布时间:2022-09-11 来源: 湖北长安网 作者:佚名

  

  △利川市检察院向某通信公司送达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由于我们法律意识淡薄,实施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愿意依法承担赔礼道歉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近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恩施州”)多家乡镇通信营业厅工作人员郭某等五人,在《人民法院报》发布声明,就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向公众赔礼道歉。

  原来,郭某等人利用办理业务的便利,将上千条老年人的电话号码及验证码出售给他人,用于注册电商、短视频等账号。恩施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郭某等五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在媒体上道歉,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多名通信营业厅“内鬼”被揪出,十余个营业厅、代理点被停业整顿,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开展专项行动整治个人信息保护隐患,由分管副市长督导取得明显成效。

  8月23日,恩施州检察院为打击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去年下半年以来,该州两级检察机关采取一案“三查”、全链条打击等方式,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追究刑事和民事侵权责任的同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并针对通信行业监管漏洞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了源头治理。

  揪出营业厅“内鬼”,

  从刑事打击到标本兼治

  牟某某是恩施州利川市某通信公司代办点工作人员,他为客户办理新注册电话卡时,私自将其手机号及电商平台注册的验证码提供给“上家”,“上家”每成功注册一个平台将奖励其1元至10元不等,牟某某共获利6000余元。

  “这不是一起个案。”利川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涛说,2021年10月以来,该院共办理这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8件12人,12名犯罪嫌疑人中,有11人隶属同一家通信公司。

  “刑事惩罚不是目的,通过办案让类似犯罪少发或不发,才是根本。”张涛介绍说,为进行溯源治理,该院办案时采取一案“三查”方式,即刑事、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同时进行。

  今年3月11日,利川市检察院向某通信公司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公司增强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建立入职素能培训制度、强化内部监管。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公司从技术管控、人员管理、制度落实、警示教育等方面进行了整改,对新入网号码异常注册行为、业务注册信息等进行监管,如发现短时间内多项非通信公司自主业务开通、购物平台异常注册等情况,系统将发出预警。

  恩施州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黄萍说,该院在全州范围部署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公益诉讼监督专项行动,要求公益诉讼部门加强与刑检部门的协作,做好线索移送、接收工作。

  恩施州恩施市某乡镇通信营业厅是某银行提取养老金的代办点,该厅员工张某为1000多名老人提取养老金时,将其手机号提供给他人注册电商平台或抖音账号,获利4000多元。因张某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恩施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综合考量后,作出不起诉决定。

  个案办结不是终点,检察官梳理后发现,该院办理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有8件10人是乡镇电信业务代理人,他们利用为客户办理入网、缴话费等时机,私下出售手机号码及验证码获利。线索很快移送给该院公益诉讼部门,经过公益诉讼检察官实地走访摸排,发现恩施市有4个乡镇的电信代理商存在未及时登记用户身份、缺少代理资质证明文件等问题。

  2021年10月15日,恩施市检察院向该市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建议该部门开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

  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成立专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目前,恩施市各通信运营商已对11家营业厅停业整顿、取消补贴,清退3名员工;3家营业厅被罚款、降低星级;625人签订了保密承诺书。

  维护民事权益,

  跟进监督专项行动

  利川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审查刑事案件时发现,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是普遍现象,已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将线索移送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均请求法院判令按其获利金额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并在媒体道歉。

  恩施州咸丰县某通信授权专营店负责人林某利用代办业务的便利,提供客户手机号、验证码给第三方注册账号,获利1万多元。今年7月,咸丰县检察院对林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金。

  “每名嫌疑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让违法犯罪成本大大增加。”利川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陈小玲说,该院办理的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经过跟进监督,退回赃款、上缴罚金、承担赔偿及公开道歉等判决内容均已履行到位。

  为落实源头治理、标本兼治,恩施州各地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积极跟进监督整改行动。

  恩施市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发出后,该市政府高度关注,由分管副市长负责督导各通信运营商的专项整改及建章立制工作。3月10日,该院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通过查看运营系统、投诉记录、登记台账等内容,了解到各项监管制度系统已完善,业务代理人管理也趋于规范。

  今年3月,在向通信公司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利川市检察院也对当地通信行业监管部门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加强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辖区内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打击力度。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迅速开展专项行动整改落实,督促通信公司整治行业,涉事代办点被责令停业,涉事人员被清退,并开展了“送法上门”宣传活动。

  今年以来,恩施州检察机关共立案涉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案件37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1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7件,涉及公民个人信息8万余条,目前已宣判7件,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

  “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市场信息安全和健全个人信用征信体系。”恩施州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詹晓红表示,该院将继续通过类案研究深挖管理漏洞,以公益诉讼助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有效地提升检察建议的社会治理能效,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来源:恩施州检察)


原文链接:http://www.hbcaw.gov.cn/fzjs/42405.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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