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任务落实情况的公示
一、整改任务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二、整改目标
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整改措施
省公安厅按照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制定生态环境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落实情况。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制定《辽宁省公安机关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辽公通〔2022〕19号),下发各市及厅机关有关部门。
(二)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了《关于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报告》(辽公党〔2022〕13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13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辽宁省公安厅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