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州区309国道故南物流园往东400米,一行人被撞受伤,肇事车辆已逃逸,已拨打120急救电话”,8月19日19时59分,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八大队接到报案人石某的报警电话。接警后,大队事故民警迅速赶赴事发现场。
在现场,躺着一名男性伤者(遗憾的是,伤者经确认当场死亡),其身上没有任何证明身份的相关证件信息,肇事车辆也没留下任何撞击碎片和相关痕迹。
让人气愤的是
造成事故的肇事司机
事发之后竟没有做任何停留
反而逃之夭夭
鉴于案情重大,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八大队立即启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专案组,全警动员、全警参战,全力以赴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同时,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相关人员也深入案发地进行现场复勘、分析案情,召开案件侦破会议,调整侦破方向,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意见。
茫茫车流,究竟哪辆车才是肇事车辆?
肇事司机撞人后为何径直离开
是不知情还是另有隐情?
案件侦破过程中,专案组成员加班加点,不分昼夜进行走访摸排,多次询问报案人、走访7名目击证人、调阅 13处监控视频、排查 114辆嫌疑车辆、反复察看百余次视频;出动警车 113 辆次、警力 298 人次,先后到屯留县余吾镇和潞州区黄碾镇西沟村、坡底村、复兴小区、关村汽贸城,排查有高度相似特征的嫌疑车辆。经过10多天的艰苦摸排,专案组通过综合所有线索和证据,肇事嫌疑均指向报案人。
掌握这一情况后
9月2日下午14时30分
专案组立即出动
将报案人石某
口头传唤至大队
专案组向其讲政策、讲情理、讲后果,开门见山、直击要害。在近半小时的强大心理攻势下,报案人石某的心理防线彻底被攻破,称自己知道错了,当时一念之间闯了祸,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将现场遗留撞击碎片全部捡到车上并趁夜色逃离了现场。最终,石某对8月19日晚在309国道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至此,历时十五个昼夜,“2022.8.19”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成功告破!石某肇事逃逸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事故发生后
若石某第一时间报警
积极抢救伤者
配合交警调查后
如被认定为主要以下责任
他将不承担刑事责任
但石某选择了肇事逃逸
那么他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终生禁驾的严厉处罚
这么一比,孰轻孰重
相信大家都清楚了
发生交通事故都是大家不愿意的事情
但是既然已经发生了
就应当立即停车,妥善处理
1.现场取证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第一时间停车,对于轻微交通事故,可在拍照取证后,将车辆移至安全区域,不妨碍道路交通正常通行。
2.人员救助
若是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第一时间抢救受伤人员,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必要时可寻求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予以协助。
3.报警求助
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迅速报警,如需人员救助支援可在报警时标明事发时间、地点及受伤人员情况等信息,并等待警力支援。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切勿心存侥幸肇事逃逸
因为,从你选择逃逸的那一刻起
便注定了犯罪事实
将会面临更加严厉的惩处
来源:长治交警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