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在线上举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主题新闻发布会。 省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第四检察部主任吴海丽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和质效,发布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法治日报、检察日报、凤凰网、江西日报、江西都市频道、江西广播电台、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江南都市报、江西晨报、新法治报等中央及省内媒体应邀参加。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始终把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有力有序推进,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相关经验做法在最高检专项行动专刊、江西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简报刊载。 始终坚持高站位,重自觉 全面推进专项行动 全省检察机关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战略的高度推进专项行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在打造模范机关进程中,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3次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措施,成立领导小组和专班,明确责任。召开全省检察机关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进行全面部署,市、县检察院党组专题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的部署要求上来。 二是强化责任传导。省人民检察院将专项行动工作纳入综合考核,逐院建立考核台账,引导、激励各级检察机关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省人民检察院先后派出4个督导组下沉进行全覆盖督导,抓市促县传导压力。针对全国专项办第13督导组督导江西反馈问题及自身查找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清单,指导市级检察院分别制定细化整改措施,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对照问题逐项整改,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三是强化总结研判。省人民检察院对近年来全省办理的养老诈骗案件开展调研,掌握分析案件办理情况,为找准工作切入点,准确指导办案奠定基础。编发专项行动专刊9期,总结推广全省检察机关经验做法,编发6起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指导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 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持续优化办案质效 省人民检察院制定办理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工作机制,规范指引办案活动。根据机制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每案提前介入、原则上一个月诉出等高标准严要求,办理养老诈骗案件。 一是坚持深挖线索。全省检察机关均设立专项行动线索举报电话,同时利用12309平台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建立线索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对收到的举报线索及时流转处置。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接到举报线索27件,均已流转,经相关单位核查已成案5件。 二是坚持快捕快诉。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案件114件,批准逮捕养老诈骗犯罪嫌疑人78人,起诉46件114人。在办案中审查发现漏罪漏犯线索,依法追诉21人。如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某茶油科技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及时追诉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等8人,对全面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形成有力震慑。 三是坚持追赃挽损。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应追尽追原则,把追赃挽损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作为惩治养老诈骗犯罪的重要内容。在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各个办案环节,加大对涉案财产的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协同侦查机关查明涉案财物来源、去向,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犯罪分子隐匿、转移财产。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中发现洗钱犯罪线索4件,及时移送侦查机关迅速清查,控制资金。充分运用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督促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如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祝某芳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通过对8名犯罪嫌疑人开展认罪认罚,引导其退赃退赔260余万元。 始终坚持严督办、强配合 有效凝聚工作合力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检察一体,加强督办指导,加强协同配合,不断提升工作合力。 一是加强督办指导。对重点案件由省、市检察院同步跟踪指导或挂牌督办。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养老诈骗案件185件,省人民检察院逐案建立台帐,对其中21件重点案件指派专人跟踪指导,对3件案件挂牌督办。通过周调度、听取案件汇报、召开视频调度会等方式,推动案件高效办理。 二是加强内部协作。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与公益诉讼、控告申诉、新闻宣传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案件会商、宣传引导等协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省人民检察院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会商案件办理及有关事项,有效推动专项行动开展。 三是加强外部协同。省人民检察院注重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的工作合力。省人民检察院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等部门共同制定办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基本证据标准指引,以及养老诈骗刑事案件追赃挽损工作指引,进一步统一执法理念,凝聚共识,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成效。 始终坚持强治理、重宣传 整体成效不断提升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规范整治、预防宣传一体推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注重行业治理。全省检察机关立足办案,主动查找养老服务机构、食品保健品销售、养老投资保险等相关行业监管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38件,推动完善监管,促进社会治理。积极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宜春市万载县人民检察院、新余市分宜县人民检察院对老年人易受欺骗、权益易受侵害的重点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办案,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均已回复并整改到位。 二是注重矛盾化解。在办案过程中,注重释法说理,矛盾化解,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努力解决老年人生活困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对4起案件中因养老诈骗陷入生活困境的老年人发放救助金30余万元。 三是注重预防宣传。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利用“线上+线下”方式,加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法律政策、典型案例、工作成效宣传力度。一方面,线上宣传有力度。在检察网络新媒体平台开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江西检察反诈‘拍拍您’”等专栏和话题,开展正面宣传引导,全省检察机关推送典型案例和宣传产品919篇次;在“江西检察”“两微一端”、抖音号等平台发布群众喜闻乐见的原创作品;采写的《能动履职守好群众“养老钱”》等多篇稿件在中央及省级主流媒体刊发。省人民检察院主动联系江西广播电视台,在江西广播电视台江西卫视、都市频道、新闻频道等8个频道,播放公益广告5700余次,覆盖人群200余万人次。另一方面,线下宣传有温度。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干警到社区、广场、商场等人员聚集地,向老年人面对面宣传识骗防骗知识800余次。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到机场、火车站开展防范养老诈骗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500余册,取得较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