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波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余姚市监委等单位依托“室组地”监督协作机制,在宁波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协调指导下,攥指成拳发挥“团队作战”优势,重点查办了宁波聚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会计张某某严重违法案件。日前,余姚市人民法院已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这是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开发区(园区)“室组地”监督协作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在总结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探索实践的基础上,近日,宁波市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园区)“室组地”监督协作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室组地”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信息互通、力量互补、工作互助提供了工作指引和具体规范。
《办法》明确“1+1+N”监督协作单元,即1个联系室+1个开发区(园区)纪检监察工委+N个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所在地纪委监委,形成“室组地”共同参与的一体化监督格局。监督协作主要包括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案件办理、信息交流、能力提升等五个方面。
《办法》细化了“室”“组”“地”三方办案职责。联系监督检查室发挥指导、督办作用,负责定向把关、统筹协调;派出纪检监察工委、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日常监督优势,履行问题线索受理、报告、移送等职责;地方监委根据市监委指定管辖开展留置案件查办。必要时,派出纪检监察工委与所在地纪委监委可成立联合审查调查组,共同开展初核和审查调查工作。
另外,《办法》的规范细则还拓展到政治监督、巡视整改、专项整治、防范风险等多个方面。
“说句真心话,欢迎朋友们来宁波这个宝地创业!”不久前,宁波高新区企业宁波艾捷康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杰峰在微信朋友圈发上了这条信息。从科技项目申报到政策资金落地,前后不到2个月,期间没有找过熟人、托过关系。这番经历,让周杰峰对高新区政企服务和营商环境赞叹不已。
政商关系既反映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又关乎营商环境和企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由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牵头,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着力打造“众创廉盟”品牌,推进清廉开发区建设。他们坚持以“小切口”开展政治监督,充分发挥“室组地”的联合体系优势,督促宁波市创新创业管理服务中心联合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分局以及宁波市软件园管理服务中心等相关涉企部门,专门组建“助创助廉专员”队伍,结合“三服务”工作,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着力帮助解决企业和职工最需解决的问题。此外,还组织开展“助企全年稳”行动,采取分类施策、畅通帮扶渠道,在要素保障、项目审批、政策解读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点对点”服务。
“《办法》紧扣开发区(园区)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措施具体管用,有利于各方监督协作。”宁波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深入开展“室组地”监督协作,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升监督质效,深化“室组地”监督协作机制从“有形”向“有效”转变,努力打造清廉开发区(园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宁波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