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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乡村娃 “检爱”送到家——沈阳检察“法治进乡村”活动综述

发布时间:2022-12-11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编者按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沈阳检察机关一直努力的方向。

  今年以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巡讲活动,进一步强化乡村地区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补强乡村地区法治宣讲力量,保护乡村地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乡村振兴工作大局,为促进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补强力量 城乡法治宣讲一体推进

  为充分发挥沈阳市两级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法治宣讲资源优势,补强乡村地区法治宣讲力量,促进城乡法治宣讲工作一体推进、协调发展,沈阳市检察院创新采用“对口支持”的方式,全市两级院分成5组,选派精兵强将深入乡村开展巡讲,真正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齐头并进,全方位提升沈阳地区未成年人检察法治宣讲水平。

  铁西区人民检察院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走进四方台学校,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就在校学生应有的法律责任以及如何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安全意识等问题作了细致讲解,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沈河区人民检察院、沈北新区人民检察院、辽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精心制作法治宣传片,在辽中区1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联合开展巡讲活动。

  聚焦重点 切实增强法治意识

  巡讲活动主要面向乡村地区未成年人以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针对不同宣讲对象,内容各有侧重、形式各有不同。

  对于乡村地区未成年人,重点针对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法治教育、安全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乡村地区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对乡村地区未成年人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乡村中小学校特别是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的教职员工,村(居)民委员会人员、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等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特别是注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支持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依法履职,形成乡村地区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不辍探索 推进检校合作共建

  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的路上,检察机关和学校并行前进、不辍探索,检校合作共建工作成效在一次次交流碰撞中显现出来。

  由省人民检察院、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指导建立的“检校合作示范基地”已正式揭牌。该基地位于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学校四楼,主题为“阳光教育,快乐人生”,内置主形象厅及五大板块,综合利用声、光、电技术,采用典型案例点播、专家点评等方式,将体验、认知、感悟融为一体,切实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沈阳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通过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助推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不断扩大法治宣讲覆盖面、提高影响力。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56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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