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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益诉讼检察:“益”心为公 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发布时间:2022-12-12 来源: 贵州长安网 作者:佚名

检察公益诉讼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检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双赢多赢共赢”“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持续跟进监督”等工作理念,开展公益保护检察专项、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推动“执法办案+调研分析+立法规章检察建议→制度机制建设”工作模式等,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七年来,全省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254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9497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047件。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7487件,行政机关诉前阶段回复整改率从试点之初的75.9%持续上升到2021年的97.5%。提起诉讼188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34件,民事公益诉讼1648件。通过案件办理,共督促恢复被损毁的耕地、林地、湿地约5.8585万亩,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1695万元;督促查处、回收假冒伪劣食品41.575吨,查处、回收假劣药26种;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财产和权益价值13573万余元,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136953万余元。七年来,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亮点工作多次写入最高检全国“两会”工作报告,所办案件有2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21件入选全国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七年来,始终坚持服务大局为民解忧,强化案件办理,全方位维护社会公益。一是织密生态安全“防护网”。紧紧围绕蓝天保卫、碧水保卫、净土保卫、固废治理和乡村环境整治,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突出问题,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深入整治生产生活污水垃圾、畜禽粪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共督促关停整治污染企业796家,清理河道520余公里,治理污染水源地3.0794万亩,清理岸线生活垃圾、固体废物等9.4万余吨。二是构筑食药安全“防火墙”。以网络餐饮、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饮用水源地、乡镇集贸市场、小作坊等为监督重点,加大保健食品药品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 “七类案件”办理力度。推进“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案件办理,督促卫生健康部门整治商家552家,下架非法添加抑菌制剂1859盒。密切关注“互联网+餐饮服务”新兴业态,开展网络餐饮线上线下信息比对,进行交叉验证审查,全面排查整治网络餐饮不正当竞争,督促平台取消“二选一”限制,推进网络空间治理。三是拉起国土国财“警戒线”。聚焦恶意拖欠土地出让金、长期闲置土地、未批先建等情形,加强专题专项监督,综合运用诉前磋商、提起诉讼、跟进督促等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等近13.7亿元。聚焦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惠民惠农补贴、养老基金、科研经费等被骗取、冒领的薄弱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企业和个人偷逃税款案件,主动出击、深入摸排,立案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273件,履行诉前程序2159件,提起公益诉讼41件。毕节市检察院办理了全国首例耕地保护公益诉讼案,新华社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四是拓展公益领域“保护圈”。出台《关于办理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工作意见(试行)》,积极稳妥探索新领域,共立案办理新增法定领域及新领域案件4536件。省检察院检察长亲自主办红色文化资源检察公益保护1号案,不仅督促播州区政府、文化旅游局等就刀靶水红色资源进行抢救性保护及开发利用,引领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红色文化资源公益保护,该案入选2021年最高检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七年来,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强化系统整治,广角度推动溯源治理。一是开展检察保护专项行动,推动“老大难”问题集中治理。认真落实最高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进一步细分“攻坚阵地”,以“小专项”撬动“大专项”,开展具有地域特色专项23个。先后在全省部署开展“碧水润家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安全生产守夜人”“检察蓝牵手夕阳红”“特色民族村寨保护”5个专项行动,办理专项案件2208件,督促拆除违建养殖场、非法捕捞暂养箱约1500个,清理中小学周边持证经营卷烟零售点511个,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1万余公斤。二是创新执法办案工作模式,强化“深层次”问题源头治理。在全省推动“执法办案+调研分析+立法规章检察建议→制度机制建设”的工作模式,融合个案办理、类案监督和社会治理,督促形成行业长效机制20个,推动解决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53个。黔东南州院就屠宰场日常监管不力、检验检疫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向农业农村局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该州在全省率先出台白条家禽上市实施意见,加强禽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和检疫检验监管。2021年12月,该检察建议入选最高检全国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三是形成“三个一批”工作态势,狠抓“硬骨头”问题精准治理。以最高检交办、媒体关注等案件为切口,逐一对照梳理2020年以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厅“2020、2021年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问题清单下发全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办理一批案件、总结一类规律、治理一个领域,加强跟踪指导,直接下沉案件现场实地督导,形成“倒逼一批、重视一批、解决一批”的工作态势,以法律“红线”守护生态“底线”。

七年来,始终坚持谋求高质量发展,强化制度建立,多层次丰富制度实践。一是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畅通上下。出台一体化办案指导意见,探索建立省院为主导、市(州)院为龙头、基层院为主体统一研判办案策略、统一指定案件管辖、统一调配办案力量、统一案件调查协调的一体化办案机制,通过督办、参办、交办等方式,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畅通检察机关上下级之间、检察部门之间工作衔接,提升办案整体效果。二是搭建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畅通左右。牵头召开渝川滇黔四省市检察机关赤水河、乌江流域生态保护联席会议,会签跨区域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积极参与共建长江上游六省市生态保护检察协作机制,围绕赤水河、乌江、万峰湖等跨省河流湖库,形成省际协作机制15个,让跨省际、跨流域、跨部门信息互通、资源整合成为常态。启动省内7个市州乌江流域保护检察协作行动,推动全省大江大湖大库生态检察保护,会签省内跨区域协作机制17个,实现跨区域流域协作向基层延伸和细化。三是探索公益诉讼“检察+”机制,畅通内外。开展“检察长+河长”护河大巡察活动,共同促成3000余个环境问题得到整治。与省林长办研究建立“检察长+林长”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依法管林护林责任,形成林草资源保护合力。探索构建“司法办案+生态修复”机制,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1695万元,与有关部门共建“补植复绿”基地160个,挂牌落成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创新认购“碳汇”替代修复等方式,落实生态恢复性司法。强化“检察+科技”智能运用,开发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智能辅助办案应用,推进无人机辅助公益诉讼平台建设,强化图像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处理及证据转换,实现传统“平面化”取证向“立体化”转变。

七年来,始终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强化宣传引导,最大化凝聚社会合力。一是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多次向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多次通过协商座谈会向政协委员汇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落到实处。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铜仁、黔东南、六盘水等地,视察异地补植复绿基地、垃圾填埋场恢复整改、古树名木挂牌、古镇和湿地公园保护等情况,监督指导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二是实行重大疑难案件公开听证办理。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检察听证公正的工作要求,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400余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办理高寨水库饮用水源环境污染案过程中,省检察院分管检察长主持召开公开听证,邀请案涉地党委、政府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等参加,推动环境污染问题彻底整治,带头打造公开听证网络精品课堂,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三是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强化检媒互动,注重宣传策划,及时推出一批专题化深度报道,让公益检察故事更加大众化和打动人心,多个经验做法被最高检专刊、全国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议等推广,多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被检察日报、贵州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我是检察官之古寨新传》等多部公益检察保护微电影入选中政委、最高检等微视频奖、影片奖。


原文链接:http://www.gzpeace.gov.cn/info/1338/535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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