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凌晨3时许,周至一名热心居民报警称,在县城镇东十字路口看到一名小男孩独自在外,疑似走失,便将小男孩带回了自己店里,请求民警帮孩子找到家人。
接警后,周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立即到达现场。经了解,小男孩叫刘某军,6岁半,是四川人。小男孩将父亲的联系方式告诉民警,但民警并未联系上孩子的爸爸。
之后,民警将孩子带回派出所和孩子聊天,试图找寻其他线索。小男孩告诉民警,自己在周至县某幼儿园上学,民警立即与该幼儿园负责人联系。该幼儿园园长称,刘某军和其父亲一起生活,学校现在也无法联系到其父。随后,园长表示可以将刘某军暂时接到自己家中照顾,等联系上孩子的爸爸后会让他把孩子接回家。
12月10日中午,民警再次与幼儿园园长联系,得知孩子已被安全接回了家。孩子爸爸对热心群众、民警及幼儿园的老师们妥善关照孩子安全的爱心之举表示感谢。民警也对家长提出了安全建议,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丁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