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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全周期治理守好粮食安全"压舱石"

发布时间:2022-12-31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把问题交代清楚了,心里这块‘石头’总算放下了。”今年5月初,随着余姚市纪委监委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余姚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丈亭办事处原主任陈某平主动向余姚市纪委监委投案,如实交代了其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将溢余粮私自卖给他人并将卖粮款据为己有的相关事实,并退还贪污的赃款。最终,陈某平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今年以来,余姚市纪委监委强化全周期、系统化思维,聚焦粮食安全这一“国之大者”,全力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贯通融合“四方责任”,查纠治一体推进,以全链条常态化监督引导行业系统深入整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余姚市纪委监委累计开展涉粮监督检查32次,督促各责任单位开展自查自纠5次,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22人,其中留置2人,各类党纪政务处分10人,主动投案1人。

  以专项整治推动自查自纠,实现查纠整治全链闭环。余姚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成立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和市纪委监委机关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制订下发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方法步骤和责任分工,实现“挂图作战”。建立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一月一跟踪”机制,督促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开展“拉网式”全面清查,围绕粮食收购、储存、销售、轮换等环节,共排查2大类5方面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销号。

  聚焦粮食购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查阅财务账目、走访基层粮库……该市纪委监委以“剔骨疗毒”的决心,从严从快排查问题线索,严肃惩治违纪违法行为。通过分析研判,锚定重点、跟踪追击,精准锁定“余姚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跟宁波梁桥米业在履行购销合同中存在延期付款、延期提货”这一问题线索,深挖细查背后的腐败问题,对市粮食收储公司原经营科科长韩伟良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经查,韩伟良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罪。最终,韩伟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6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坚持边整治、边总结、边规范,余姚市纪委监委不断完善定期会商、线索移送、问题查处、公开通报等协作配合机制,督促推动有关部门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深入分析、堵塞漏洞,形成靠制度管权、管粮、管人的长效机制,推动专项整治成果向治理效能转化。“从违纪违法对象履职经历和自我悔过情况入手,我们精准研判了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轨迹特点,深度剖析案发单位体制弊端、机制短板,精准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该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介绍,在市纪委监委推动下,市发改局出台《关于加强粮食领域管理的措施》,从政治理论学习、党组织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关键环节监管、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6个方面明确了25条举措,粮食收储公司新增及完善相关制度27项,进一步加强粮食系统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不久前,余姚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城区办事处原主任金文华涉嫌贪污、受贿罪一案在余姚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现场,该公司中层以上20余名工作人员旁听了庭审,接受了一场深刻的警示教育。据悉,该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功能,将案件查办、警示教育和日常监督相贯通,通过“室组地”联动等方式,开展“案例式”“嵌入式”监督,分级分类监督、谈话、预警,系统施治推动形成“无鼠患”“无蛀虫”的清廉粮库生态环境。

  “接下来,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针对性举措,切实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一体推进粮食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余姚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jiandujiancha/202212/t20221220_78739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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