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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锦州凌河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嫌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案宣判

发布时间:2022-12-31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辽宁长安网讯2022年6月,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刘某涉嫌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提起公诉,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五年内禁止从事教育行业以及未成年相关的职业。

  这是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在锦州市的首起判例。宣判后,被告人刘某上诉,近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签稿:张开禹

  编辑:于津津

  校对:刘清

  责编:王聪

  审核:杜洪宇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56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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