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公布第二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的通知》,公主岭市人民法院荣获“节约型机关”称号。
近年来,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坚决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重要指示,院党组始终坚持以俭修身、以俭兴业,坚持厉行节约。他们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倡导“绿色节约”理念,培育节俭机关文化,积极把节约型机关创建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院党组紧紧围绕目标任务,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的《公主岭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各种公款浪费现象,并要求全体干警、职工节约单位每一张纸、每一度电、每一滴水。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制定了节能工作实施方案,让制度落地见效。此外,重点围绕办公用电、用水、车辆管理等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举措,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走深、走实。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在工作中不断进取、努力工作,始终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理念贯彻到工作中、落实到行动上,持之以恒抓落实,不断巩固“节约型机关”的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