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沈阳检察机关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做到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并重,以能动的检察履职护航社会发展,以深厚的法治情怀维护人民权益,以有力的法治利器捍卫公平正义。
检察院爱心团队看望关怀对象。
办案一体化
解开申诉人“法结”“心结”
每一个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的背后,都是民生所系。
沈阳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行政检察在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中的独特功能,遵循精准监督理念,在查清事实、辨明是非的基础上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山顶的樱桃没有污染,是咱这儿最好的东西,听说你们要来,我4点多就赶早上山,摘了送你们。”最简朴的食物、最纯朴的语言,传达着最质朴的情感。而这位采樱老者的人生经历,又何尝不似这野樱桃,酸涩之后有回甘。
80岁的郝大爷是一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当事人,因伤病等原因生活困难,长期借住在亲属的住房中。郝大爷因40年前的一起案件不断起诉—上诉—申诉,人生几近崩溃。绝望之际,他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
彼时,“四大检察”的宏伟画卷徐徐展开,做实行政检察的号角已然吹响。
2020年10月,省人民检察院向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下发协办函,实行三级检察院一体化办案。通过调阅法院卷宗,检察机关发现,郝大爷的诉求的确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更不适用国家赔偿法,三级法院的行政裁判并无不当。通过进一步调查核实,检察机关还发现政府无法为其恢复工作、补发工资、办理退休的行政行为也并无不当。
一边是国家机关的“并无不当”,一边是郝大爷的“未解心结”,面对“法理”与“情理”的权衡,沈阳检察机关主动担当、能动履职,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郝大爷无妻子儿女、居无定所、四处借宿,20年前曾遭遇车祸造成伤残,属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政府低保难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于是,检察机关找准切入口,准确适用法律,积极协调开展司法救助,以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020年年底,铁西区检察院召开听证会,三级检察院均派员参加。听证会现场,检察机关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听取当事人、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郝大爷当场表示接受检察机关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也感谢检察机关为他申请了司法救助金。至此,检察机关不仅解开了程序空转的“法结”,更解开了困扰申诉人40余年的“心结”。
案结情未结,三级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所在党支部组建爱心团队到郝大爷寄住的家中探望,询问老人身体情况,陪老人话家常,持续对老人进行关怀帮助。
曾几何时,“法”是郝大爷不愿触碰的字眼,如今却很愿意听检察官们释法说理。针对行政争议产生的基础事实和申请人在诉讼中的实质诉求,沈阳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多种途径,将“解决问题”作为“监督权力”“保护权利”的结合点和落脚点,切实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巡回检察组
守护“高墙内”的正义
巡回检察制度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
既要严厉打击“高墙内”的违法违纪行为,又要充分保障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一直以来是巡回检察组检察官们秉持的工作理念。
在尚未进驻监狱时,为了克服异地办案环境陌生等困难,尽早掌握监管工作的全貌,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与监狱警察一同集中隔离了7天。7天时间里他们没有休息,而是以“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状态,调阅了重点服刑人员考核卷宗等监管材料600余册53000余页。
通过仔细查看卷宗,巡回检察组不仅了解到服刑人员的服刑表现和可能存在的监管隐患问题,明确进驻后开展检察的重点和方向,更是在阅卷中发现了3名服刑人员的原刑事判决中疑似存在刑期计算错误的问题。
多在监狱服刑几天还是提前释放几天,不仅关系到服刑人员能否够依法回归社会、与家人团聚,更关系到法律是否能够被准确实施。
巡回检察组采取“内外联动”的工作模式,监内检察官办案团队与服刑人员谈话,核实情况;监外办案团队结合监内调查情况,及时赶赴原审法院,调取原案卷宗,固定证据。
经巡回检察组分析研判,3份刑事判决书中均存在羁押期限未予折抵等问题,于是立即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对刑期计算错误问题予以纠正。原审法院受理后对巡回检察组的意见予以采纳,作出了刑事裁定书,对3名服刑人员的刑期起止时间予以更正。
在向服刑人员送达更正刑事裁定书时,一名服刑人员表示:“现在看着新的刑满释放时间,对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有了实实在在的感受。”
在巡回检察期间,巡回检察组检察官还详细了解服刑人员的伙食,深入监狱医院查看患病服刑人员的治疗情况,依法保障服刑人员生命健康等合法权益,真正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落实在巡回检察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