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笃行不怠谋新篇——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工作掠影

发布时间:2023-01-07 来源: 贵州长安网 作者:佚名

十年前,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贵州实现了赶超进位的“黄金十年”。

2022年新春前夕,国务院又出台《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下称新国发2号文件),该文件被认为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所作重要指示的落实举措,是党中央和国务院为支持贵州闯新路、开新局的“施工图”。

在新国发2号文件印发半年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下称《意见》)“出炉”。

最高检出台这份《意见》的用意何在?近年来,贵州省检察机关为服务保障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提供了哪些助力?最高检印发的《意见》,又将如何促进贵州省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服务保障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指明方向,细化路径?

勇于攻坚——啃“硬骨头”不畏难

《意见》共14条具体措施,字字句句均立足贵州实际,紧紧围绕贵州“四区一高地”的战略定位,注重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充分彰显。

过去,贵州贫,很大程度上贫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201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强调,“要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下更大功夫”。

殷殷嘱托化为强劲动力。2015年12月2日,贵州率先启动最具标志性意义的脱贫攻坚“头号工程”——易地扶贫搬迁。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彩虹社区是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之一。对于易地扶贫搬迁,如何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事关脱贫攻坚成败。“我们将脱贫攻坚工作融入检察业务,集中力量办好相关典型案件;秉持‘法’‘志’兼扶理念,在彩虹社区设立法律服务联络点,助推法治扶贫走深走实;聚焦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开展了‘二次供水’饮水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对供水单位开展卫生监督专项检查。”西秀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龙镜吉表示。

2015年底,贵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提出大扶贫战略行动。贵州省检察机关闻令而动,决定从2016年起,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查办了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原副主任黄晓、原总畜牧师龙鳌、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张景刚等一批省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曾经“地无三尺平”的贵州,在一系列颇具实效的“战法”攻克下,脱贫攻坚实现历史性全胜。

新国发2号文件赋予贵州的战略定位之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记者注意到,最高检印发的《意见》第4条明确要求“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如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走具有贵州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7月27日,在抵达贵州采访的当天下午,记者见到了贵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信平。记者了解到,贵州省检察院围绕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等,出台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工作措施;坚持“专项引领”,开展“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等专项工作,得到了贵州省委领导的肯定。

勇于“破冰”——汇智护卫绿水青山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细细梳理,不难发现,新国发2号文件在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发展目标上高度重视保护民生,其中该文件赋予贵州“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战略定位即为一个有力例证。

这些年,贵州省检察机关在服务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上,有哪些创新之举?

早在2014年6月,《贵州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获批。贵州成为继福建之后,第二个以省为单位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省份。

“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保障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当时,贵州省检察院明确提出这一要求后不久,在全省检察机关范围内,30余个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专门机构逐步成立。其中,就包括毕节市金沙县检察院成立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科。

金沙县是贵州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试点县。2014年下半年,这座黔西的小县城因为国内首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吸引了公众的关注。金沙县检察院对该县环保局提起诉讼,原因是环保局没有对逾期不缴纳排污费的企业进行处罚。

“民告官”不稀奇,“官告官”在全国还是首例。彼时,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原告资格,在行政诉讼法中并未明确,是否可行,法律上尚没有明确规定。因此,该案被认为具有“破冰”意义,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基层创新。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这对于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不可小觑的意义。

近年来,地处黔、桂、滇三省(区)接合部的万峰湖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作为“珠三角”经济区的重要水源供给地,万峰湖如何恢复往日水清岸绿的美好图景?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发挥了关键作用。

2019年11月,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在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调研时发现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的案件线索。同年12月11日,最高检决定直接启动公益诉讼检察立案程序,同时抽调广西、云南、贵州三省(区)检察机关47名公益诉讼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以一体化办案模式,集中开展线索摸排、调查取证、制发检察建议等工作。

令人印象深刻的是,2020年12月24日,在贵州省兴义市,万峰湖专案组召开听证会。参会人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万峰湖专案”办案目的已经实现。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宣布“万峰湖专案”结案,为这起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的第一起公益诉讼案件画上句号。

记者注意到,《意见》第7条明确将对贵州省检察机关建立完善公益诉讼检察与环保督察有效衔接机制,与相关省区市深化跨区域生态检察协作机制等提供支持。这无疑与服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战略定位相契合。

“《意见》中一项项扎实举措,无不体现了检察机关服务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构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的意志和决心。”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六盘水市实验小学教师吴明兰这样评价。

真抓实干——内生动力成效显

在采访的数天里,贵州省检察院4位党组成员分别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与他们的交流虽然短暂,但“求大同存小异,不计个人得失”的工作氛围自然彰显,全体检察干警干事创业的劲头很足。

贵州是全国实施大数据战略最早的省份之一,也是全国首个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在贵州省检察院4位党组成员的介绍中,他们都不约而同地提及了新国发2号文件对贵州“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的战略定位。

记者发现,最高检印发的《意见》对大数据运用作出具体部署,对深化检察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提出要求。

其实,早些年,在全国检察机关尚无成熟经验的背景下,贵州省检察机关就已经在检察大数据建设上大胆试、大胆闯、主动改——率先建成检察工作网并实现非涉密网办案;率先试点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率先建成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率先研发检察人员考核系统……

研发检察人员考核系统,在贵州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余敏看来,是激发检察官办案求极致内生动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检察人员考核涉及指标多,统计和计算量较大。如果都采用人工计算,不仅效率低,还容易出错。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早在2019年10月,最高检领导在听取贵州省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时,就现场出题:“要研究制定对检察官科学、精准的考核标准,打造检察人员考核贵州经验。”

在近一年的时间里,贵州省检察机关高质效完成了最高检领导留下的这道“作业题”——2020年,贵州省检察机关研发的全国检察机关首个检察人员考核系统2.0上线,实现了考评数据的自动抓取、自动计算、实时生成、全程公开。

2021年3月全国两会闭幕后,最高检调研组到贵州调研。“心中有目标,胸中有蓝图,手中有举措,真抓实干有成果”……最高检领导在调研时对贵州检察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经过摸索、实践,检察人员考核激发检察工作内生动力的作用逐步显现。今年1月至6月,贵州省检察机关不诉复议复核改变率在全国最低;捕后判轻缓刑率、免予刑事处罚率呈逐年下降态势;公益诉讼立案数增幅明显,质量靠前……

大数据时代,深化检察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也要与时俱进。“支持贵州检察机关建好用好跨部门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和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支持在贵州建设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研发创新基地”……《意见》中一项项具体的支持举措,为贵州省检察机关如何深化大数据应用、更好服务保障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理清了思路、提供了遵循。

笃行不怠谋新篇,止于至善开新局。这些年来,西部地区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变革,而贵州的发展变迁可谓西部大开发中的“一抹亮色”。如何进一步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新国发2号文件的精神,把最高检《意见》明确支持和服务保障贵州开创高质量发展新的“黄金十年”的部署落到实处,贵州省检察机关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担当作为,全力以赴。


原文链接:http://www.gzpeace.gov.cn/info/1338/530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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