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余晶 通讯员 同法宣) 近日,厦门市同安法院被最高院命名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近年来,同安法院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司法为民有机融入法院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及时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在衣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的司法诉求,开展全链条便民服务。
其中,深化执行攻坚,全省首创“执行预和解机制”,积极探索“执行+慈善”救助新路径;设立全国首个生态司法公益碳账户,两案例入选全国法院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案例;打造“议理堂”“睦邻微法庭”“睦邻驿站”等具有区域特色的司法品牌;完善涉军维权工作机制,成立全市首个军地协同司法服务中心等创新司法实践获广泛赞誉。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