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余晶 通讯员 同检宣) 近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了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住房保障部门以及某售楼处的有关代表,针对某售楼处安装人脸识别系统违法抓取人脸信息所涉及的有关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进行释法说理。
此前,厦门市同安区检察院接到举报,称有部分售楼处安装人脸识别系统非法获取人脸信息,遂联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检察干警随机走访辖区11个楼盘,发现各楼盘售楼大厅均安装大量摄像头,分布在入口、出口、前台、大厅等位置;有些售楼处仅入口处就安装有7个摄像头;经进入前述售楼处监控室查看,发现有4家售楼处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其余售楼处摄像头的数量明显与监控室内的画面数量不匹配,甚至部分摄像头无画面显示,无法确定服务终端。
经研判,同安区检察院认为前述所涉及的售楼处在经营场所均无明显提示安装人脸采集系统,且人脸抓拍系统连接终端也未能在监控室内找到,可能存在违法处理人脸信息的情况。
听证会上,售楼处代表表示,目前已对人脸抓拍摄像头实施拆除,并针对自身需求从合法的角度进行整改,充分尊重和保障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护权益。听证员表示希望检察机关能携手有关行政机关齐抓共管,切实保护好公民的个人信息不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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