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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与候鸟有个约定

发布时间:2023-02-05 来源: 湖北长安网 作者:佚名

  1月31日,冬日午后,暖阳透过芦苇荡,洒下粼粼波光,成群的候鸟不时飞过,慕名而来的摄影爱好者、游人驻足观看、细声交流,网湖边风光正好。

  

  

  ▲网湖湿地实景

  “检察蓝”与候鸟有个约定

  湖北网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网湖湿地保护区”)位于长江中下游南岸、黄石市阳新县境内,处于长江与富水交汇的三角地带,总面积20495公顷。网湖湿地是东方白鹳、黑鹳、白鹤3种一级保护鸟类,小天鹅、白额雁、白头鹞、灰鹤等29种二级保护鸟类及鸿雁的栖息地,冬候鸟和夏候鸟的栖息繁殖地以及中华绢丝丽蚌天然养殖区,对保护生物多样性、调节地区气候、涵养水源、控制洪涝灾害等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2018年,网湖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阳新县检察院干警到网湖湿地保护区回访

  近年来,网湖湿地不断加大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体水质逐年改善,越冬鸟类种群数量稳步上升。为保护湿地不遗余力的,除了工作人员,还有一群“检察卫士”。

  惩治污染,湖水再现清波荡漾

  时间回到2019年11月19日。全国第一起“投肥养殖类”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黄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经检察机关调查查明,2014至2016年间,阳新某公司多次违反法律规定,向网湖大量投肥投饵,造成网湖总磷严重超标,湿地面源污染,水生生物大量繁殖,水中溶解氧含量急剧变化,泛着阵阵臭味,生物多样性受到影响,严重损害网湖生态环境。

  

  ▲2019年11月19日,湖北省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诉阳新网湖公司通海水域环境公益诉讼案在黄石市中级法院开庭

  2018年底,阳新县检察院进行立案调查,后将该案移送至黄石市检察院办理。2019年1月,经湖北省检察院指定,由湖北省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起诉人当庭指出,湿地是“地球之肾”和“物种基因库”,大量投肥养殖是对大自然的疯狂利用和过度索取,使自然环境的自身调整和防御能力降低,其直接后果就是生存环境质量的下降,应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环境侵权责任。经审理,法院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依法赔偿因其违法投肥养鱼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194万元,并在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该案的成功办理,正式打响了检察机关守护网湖湿地生态环境的第一仗!

  助力修复,草甸重回草丰水美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受当地地理环境的制约,几年前,原先草丰水美的网湖湿地大坡湖畔200亩湿地草甸,被周边村民非法围垦,用于栽种水稻、意杨。阳新县检察院发现线索后,随即展开调查。经调查查明,2017年冬开始,易某某在自己承包的荒地与湿地交界处筑起堤坝,围垦、分割湿地草甸,使用化肥、农药种植水稻,导致网湖湖泊面积萎缩,对网湖湿地生物多样性和植被覆盖率造成不同程度破坏。

  

  ▲2019年3月19日,阳新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到网湖湿地保护区,现场感受湿地生态修复效果

  阳新县检察院随即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采取相应措施,铲平堤坝,禁种农作物,对生物群落和植被类型进行长期管理,恢复湿地被破坏的景观和生态环境。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进行整改。整改过程中,检察官全程参与监督,现场提出修复意见和建议。

  如今,分割湖面的堤坝被铲平了,树木移走了,水稻不种了,200亩湿地草甸与大坡湖又连成一片,远山、草甸相映如画。

  推动治理, “朋友圈”不断扩大

  自2018年以来,“检察蓝”便再也不曾离开大美湿地,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余起,阳新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更是按月常态化奔赴网湖。在这样的守护下,网湖湿地保护区周边违建的养鸡场被拆除,非法采石场被关停,矿山修复持而不懈,古树保护雷厉风行。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逐渐意识到,要保护网湖湿地的治理成果,妥善解决后续问题,真正使得“绿水青山”成为人民群众的“金山银山”,除自身努力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不断拓展“朋友圈”,建立长效机制。

  

  ▲2022年3月28日,黄石市检察院与武汉海事法院会签《共建湿地及湖泊司法保护修复基地框架协议》,并为网湖湿地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一方面,检察机关积极与网湖湿地周边村镇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共同加强对周边群众的宣传、教育、警示工作,并聘请村民为“益心为公”志愿者,及时发现并反映可能损害网湖湿地生态环境的案件线索。另一方面,在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推动下,武汉海事法院、黄石市检察院、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共同建立了网湖湿地司法保护基地,制定环境司法修复联席会议、环境污染案件区域修复、生态保护联合宣传等制度,创办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平台,进一步凝聚网湖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携手破解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难题。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黄石检察机关将以更强的担当,更实的举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我管”促“都管”,与相关职能部门一道发力,共同谱写湿地保护新篇章,让候鸟自由飞翔!

   稿件来源:黄石检察


原文链接:http://www.hbcaw.gov.cn/fzjs/4428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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